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8月2日
二、征求意见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社会公众
三、采用情况
1.将乡镇(开发区)负责确定本地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报县发改委(物价局)备案,改为乡镇(开发区)负责提出本地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报县发改委批准。
2.将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改为国土空间规划。
3.将县发改委(物价局)改为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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