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二、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三、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内不得出售香烟。
四、 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五、 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六、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七、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八、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上报院领导小组或请保卫科人员协助处理。建立控烟督查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查结果及时公布。
九、各科室主任及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 医院将控烟目标作为年度考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
十一、对试用期、轮转期人员违反规定的医院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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