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东至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乘车(船)规则

东至公交乘车规则

阅读次数:1716 来源:东至公共交通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3 10:52
【字体大小:

东至县公交车乘坐规则

一、乘客应在站台上排队候车。乘坐公交车时,先下后上,依次登车。双开门车辆从前门(上客门)上车,并往后门移动,到站后须从后门(下客门)下车。不得相互拥挤推搡,严禁在候车区域翻越栅栏、爬窗下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等候公交车。

二、依据县物价部门文件精神,我司公交车辆夏冬季收取空调费1/人,春秋季城区1/人,舜城新区全年2/人。车上设投币、刷卡及移动支付等收费方式,我县城区公交执行“四免一补”及军人优待证免费乘车政策。城区、城乡公交车不实行儿童半价票,身高1.2米以上人员应购买全票乘车。

三、乘客上车应主动购票或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乘坐无人售票车应自备零钱,城区公交车不找零,乘客也不得向其他上车乘客收钱找零。

四、城乡公交车辆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重量不超过15千克或体积不超过0.064立方米,或占地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的行李物品,凡超过此单位基数的,其超过部分应按此单位基数的倍数投币或购票(不足一倍的按一倍计算),凡重量超过50千克或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或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或长度超过2米的物件禁止上车。折叠式自行车按一张票投币或购票。

五、公交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影响安全的物品乘车,禁止携带大型烈性宠物上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