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敬慈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学籍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采集、录入、上报、维护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一、新生入学
1.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接种证等证件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名录取后,采集电子学生信息,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新生按学校规定进行阳光分班,不得选择班级。一年级新生都必须采集学生入学当年的照片信息录入系统。
2. 禁止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在本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禁止使用虚假材料建立学籍,已经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报学籍。
二、转学
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校服务范围工作或购房的学生,持原就读学校正式学籍信息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办理转学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就读。转入学生根据学校班级人数进行阳光分班,不得选择班级。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变更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接收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到我校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三、借读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在我校以任何形式借读。
四、休学
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注销学籍
学生因病或意外死亡由学校学籍管理员注销该生学籍。
六、毕业
我校小学毕业生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每年七月份给毕业生办理电子学籍毕业手续。
东至县敬慈小学
二O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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