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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敬慈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145 来源:学校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5-12-1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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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内部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局有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至县敬慈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

   学校的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统一设立账户,统一核算,实行“一支笔”财务审批制度。学校组织教导、总务和工会等教师代表共同研究,确定预算建议数,由财务经办员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内计划,做好年终决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二、加 强 财务预算管理,实行 财务公开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教师监督。

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东至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收支。预算安排的设备购置费、维修费等应足额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凡属于政府采购的,按照规范操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收入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规范地组织收入。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严禁乱收费。

2、所有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3、学校按政策规定应收的各项经费必须收齐收足,所有款项必须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4、切实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禁止坐支现金、备用金超限额、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强化支出管理。

1、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门规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2、从严执行支出审批制度。票据必须规范、合法,所有票据有经办人和经办员签字,校长批报,方可报销。

        五、加强财务事前监督,实行财务稽核制度,一切开支(含借款)必须履行先审核后批报手续。

    1、借款:(1)公务借款: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公务需要借款,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领导批准后,财务经办员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应在返回一周内及时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2)私事借款:工作人员因家庭发生特殊困难需要借公款的,必须写借条,借条需写明借款原因、数额以及还款期限,经领导批准后,财务经办员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借款应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数额较大一次难以还清的,应作出还款计划,超过一年没有归还的,由财务经办员从工资中逐月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2、购置:(1)机关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器具、劳保用品、设备、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的订购以及信封、信笺、公文用纸、档案袋、表格印刷等,应事先由办公室编报计划,填写购物计划表,经校长同意后,总务处统一办理。(2)大宗办公用品、高档耐用消费等购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选购。

3、报销:(1)工作人员报销差旅费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有关栏目,经相关处室确认后,连同出差报销单经财务经办员审核,报校长批准后报销。(2)白纸条、代办条一律不得作为报销凭证。(3)因加班和特殊性的开支,需事先经经办处室报校长室,并经校长同意、审批后,方可报销。(4)邮寄公文、信件、专递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4、接待:(1)|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务实、节俭”的原则,做到利于公务、热情周到、勤俭节约。上级单位或同级单位来人,由办公室按规定从严掌握,其他各处室不能另行安排或随意提高接待标准。(2)、报销公务接待要做到“五要五不准”。五要:“四单”齐全、接待要符合标准、配餐人员要符合标准、要不能突破预算、要单列核算。五不准:不准同城吃喝、不准上高档酒水和菜肴、不准公款购买香烟、不准中餐饮酒和不准用公款购买土特产。(3)、办公室应将接待开支情况定期向校长汇报。(4)、学校因公务确实需要用车、住宿,由办公室报请校长室,校长同意后方可安排。

六、规范财会工作,实行财务公开。

1、财务经办员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更新理财观念。

2、财务经办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财务行为,及时做好与县会计结算中心的对账工作,保持台账与县会计结算中心账面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确保报销的原始凭证数字真实可靠,票据完整清晰,大小写金额相符。对于不合规的票据,坚决退回。

3、学校每学期开学时,要在公开栏中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举报电话。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公开财务情况。

本制度自2023年9月20日起执行

 

0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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