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门卫制度
为创建 “平安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门卫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2.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3.每天早上7:20开门(随季节变化调整),晚上教师下班后10分钟关门,校门全天上锁。
4.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
5.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6.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或值班领导。
7.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院内严禁骑车。
8.凡违反门卫制度,不服从门卫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汇报学校领导或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各项,务必严格遵守,门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不听劝止,蓄意寻衅闹事者,门卫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并报告学校,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值班巡逻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值班小组每天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填好巡查记录表。
3.建立由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员组成的巡逻组,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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