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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实验小学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754 来源:东至县实验小学 发布时间:2025-09-03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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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校园内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东至县实验小学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2、班主任要严格执行早、午两次点名制度,对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询问家长,对请假学生进行复核(电话)确认。
3、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4、采用错峰放学制度。放学时:一年级提前10分钟,二至六年级时间不变。一、二、三、五年级从北门上下学,四、六年级从东门上下学。
5、各班排队要做到“静、快、齐”: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其他班级。
6、班与班之间要有适当距离,不要跟随太紧。每班需安排1—2名学生负责在前面带队。
7、放学路队班主任要将学生护送至本班规定地点后先整队,再解散,将家长没有及时来接的学生带回校园内。
8、班主任老师要将本班自行回家的学生根据其生源居住区域,科学地编排结伴小队,每个结伴小队选出路队长,方便学生能结伴而行互相照顾。
9、在校门口若遇多班汇集,应以“低年级优先,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班级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班级行进完毕,其他班级再依次陆续离校。
10、班主任如有事不能护送学生,要告知教导处或安全办后,自行与其他任课老师协商来担任护送任务。
1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如留学生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中午放学,各班只能留五个学生整理教室卫生,其他学生必须统一站队离校;下午放学,除各班任课教师留的培优补差学生、值日生和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外,其他学生必须统一站队离校。要求学生放学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它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12、班主任要告知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提醒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停在规定停车场,不要停在校门口,避免造成交通拥挤,给孩子放学带来安全隐患。
13、值班教师职责分工:
(1)值班教师分别负责疏导放学队伍和检查记录。
(2)值班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并及时点名通报。
(3)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积极发挥督导评价作用,确保学生有序、安全离校。
14、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
15、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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