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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工业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来源:池州工业学校 发布时间:2025-12-0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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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工业学校班主任管理方案

为强化学校班级管理,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促进班级之间、学生之间的竞争,培养广大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从而全面提高班级的整体形象和学生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教师一旦受聘担任班主任工作,就必须履行对学校负责,对班级管理的职责。

二、班主任职责:

1.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劳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4.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文娱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5.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6.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

7.负责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励工作。

9.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津贴及组成:

1.基本津贴:基数200元+学生数×3元;

2.出勤津贴:每天“四到”。 “早读、夜间签到”3元/次,“课间操、晚读签到”2元/次;(班主任签名采用指纹机签到,具体由相关处室负责、物业公司协助,杜绝代签现象)。

3.月考核津贴:学校每班每月拿出110元,各处室对班主任考核按班级类别分三个档次奖励。(每月评选一次)。(一档140元、二档110元、三档80元)。

注:⑴班级划分为三类:普高班、工美班、学前教育班一类;机电班、春招班一类,其他班级一类;⑵按同类班级月得分分一档30%、三档20%、其余均为二档;⑶每月发放基本津贴和出勤津贴,月考核一学期发放一次。

四、考核办法:

 班风、学风班级巩固率、学生上课纪律方面:(教导处负责)(满分100分)

1.学生出勤(60分):每天教学值班人员对各班人数进行四次清点,每缺1 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请假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批准、学管处审核同意后不扣分。

2.生源巩固考核(10分):一学期统计一次。以学期初的学生数为标准,允许有正常流失,职高班高一8%、高二3%、高三2%,普高班高一4%、高二2%、高三1%,春招班高一10%,高二5%,高三3%,如超过正常范围将按下列标准扣除:多流失1名,每生减10分;(中途插入的不能充抵流失生数)

3.学生上课纪律(25分):由教学值班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巡查,发现睡觉的每人次减0.5分、玩手机、提前下课的每人次减2分,扣完为止。

4.学生期中、期末、月考核成绩大表、操行评语及成绩单不完成的当月减5分。

(二)班级财产管理、学生食堂就餐方面:(总务处负责)(满分60分)

1.每月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对班级财产损坏情况进行考核,完好无损的班级得20分,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或赔偿并由总务处酌情扣分;

2.食堂就餐按班级人均就餐金额的平均值由总务处每月赋分(满分30)

3.班级是否欠费,无欠费的当月得10分,有欠费未及时缴清的每人次当月扣5分。

(三)班主任常规工作、学生行为规范、课间操、学生公寓管理方面:(学管处负责)(满分100分)

1.开学初按时上缴工作计划、期末上次班主任工作手册、工作总结、一份主题班会教案、签订校外租房协议等,未按时上交的在相应的月份中每次减10分;

2.根据学管处布置和开展“一月一主题”系列活动,班主任要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做记录,当月未开展者减10分;

3.学生仪表及常规考核:不合要求的装扮(包括头发、首饰、着装等)每人次扣1分;上课期间(包括早晚自习)玩或接打手机,除上缴手机代管外每人次扣2分;

4.学生一般违纪每人每次减2分;严重违纪的,班主任及时发现制止并作出相应处理的,事后报学管处备案的,每人次减3分;学生严重违纪的,由值班领导发现或其他学生举报,经学管处查实处理的,每人次减5分;班主任接通知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另减10分。违纪学生由学管处下达整改通知及处分意见书。

5.课间操(20分):由学管处组织行政值班干部+值班体育教师+值班班主任+值班学生,每天评分,出操学生数5分,每缺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课间操质量15分,月汇总。

6.学生公寓管理(30分),学管处组织物业人员+管理员+值班人员分早、中、晚一天三查,按就寝学生数10分、就寝纪律10分、寝室卫生10分量化评分,月汇总。

(四)班级卫生保洁、黑板报、学生活动开展(团委负责)(满分100分)

1.教室、卫生区卫生考核(60分):每天由校团委组织物业公司人员+学生会人员对各班教室、卫生区卫生进行检查评分,占70%,月汇总,然后由校团委对各班级赋分;每周由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抽查,量化评分,占30%,月汇总;有校领导或值班人员巡查发现卫生情况差的班级,当月每次减5分;

2.黑板报评比(10分):学校各处室或校团委布置的黑板报,由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分,月汇总,然后由校团委对各班级赋分;

3.活动开展(30分):学校举行学生集会或学校开展活动,班主任必须到场,组织管理,每缺一次减3分,未及时组织参加或纪律较差的班级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4.好人好事的,由校团委在当月总分中酌情加分,最高分10分;

5.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知识竞赛等活动的,按获奖等次由校团委在当月总分中酌情加分,最高分20分。

(五)其他相关科室布置工作(教研室10分、招生办15分、实训处15分)(满分40分)

1.班主任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处室布置的工作任务,并及时上交资料,每月由处室负责人对班级量化评分;

2.上级组织的技能大赛、绘画、书画、征文等比赛,按获奖等次由主管部门在当月总分中酌情加分,最高分10分。

(六)有下列严重违法违纪的一票否决,当月月考核津贴为零(学管处负责)

1.群殴事件发生,即每班3人(含3人)以上参与打架的群殴,被派出所立案,造成严重伤害的;

2.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如学生流失、投诉);

3.班级学生有违法行为,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4.班级存在乱收费行为,被举报,经学校查实的

(七)班主任月考核总分为400分,每月由学管处负责统计,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名,分管校长审核后公示。

五、班主任评优:

1.每学期期末由学管处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作为评优参考;

2.每学期按同类别班级30%以得分从高到低评为优秀,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本期上级部门评选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依据。

六、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解决权归学管处。

二、池州工业学校班主任聘任制度

为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的地位

1.班主任是选聘的对班集体教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的教师,是班集体活动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基层的政治骨干,既是班级的指导教师,也是班级的思政辅导员;

2.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的直接领导者,有权决定班级事务、学生的一般奖惩及学生干部的选拔等工作;

3.班主任是密切联系任课教师、学生组织和家长的纽带,要积极协调和联系各方,形成合力,获得优良的教育效果。

二、班主任的选聘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度,由学校学管处制定班主任聘任条件,每学年初本人提出申请,在全体教师中公开选聘(可根据情况聘用教师),德育处考察合格后由学校下达聘书,学管处备案;

2.做好班主任工作是每个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全体教师(男52岁以下、女47岁以下)应积极报名应聘班主任。

三、班主任任职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有主人翁意识和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备创新能力,能不断探索、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业务能力;

5.身体素质好,精力充沛,能全身心投入到学生工作中。

四、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抓好学生的政治教育,做好思想工作;

2.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关心学生生活,抓好日常管理;

5.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化竞赛和文体活动。

三、班主任评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思政教师、心理咨询教师、学管处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动。师生关系密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职学生文明公约》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1—2篇工作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4. 学校根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学期综合考评一次,计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标准见《学校、教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池州工业学校班级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班集体建设,强化学生教育管理,使学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见下表。

说明:

一、班级量化考核的组织领导和汇总方法:

1、班级量化考核采取分块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学生科统一组织实施。在具体操作中,根据考核内容,会同有关科室(委)及值班班主任、学生会各部门分工协同考核,明确责任人,按月考评、填报、公布。

2、记分汇总方法:各项考核内容独立组织考核和积分,汇总时在基分上按加扣分标准进行调整。

计算公式为:

班级全月实得总分=(文化学习得分×2+政治学习和宣传、文体活动得分×2+劳动卫生得分×3+遵纪守法得分×2+两操秩序得分×1)/10

班级学期实得总分=每月总分相加

二、奖惩措施:

1、每学期量化考核作为评定先进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列年级(同类型)最后一名的班级给予批评,必要时进行整顿。

三、班级量化考核表:

项目

内容

考核指标和评优标准

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气氛浓郁,能

以早晚自习检查成绩为基分(满分100分)

扣分项

加分项

1、上课迟到的扣1分/人次,旷课的扣2分/人次上课(含自习课)秩序乱、噪声大的班级扣3分/人次。

1、学校各项技能每新增一级的加2分/班次。

2、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竞赛获团体奖的加5分/班次。参加校外学习竞赛取得名次的分别加8分/班次。

组织各种学习竞赛活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学习成绩好。

2、其他详见教导处检查标准。

3、其他详见教导处检查标准。

班纪严,能严格遵守《中专生日常行为细则50条》及学校制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知法、懂法,遵守社会公德。

以晚就寝、安全检查成绩为基分(满分为100分)

扣分项

加分项

1、在教室玩扑克、下棋;不主动佩戴标志牌,扣1分/人次。

2、凡有一般违纪行为且屡教不改者(三次以上);私制标志牌;冒充教师签字;引校外人员来校滋事、住宿;损坏公物;顶撞、欺骗领导和老师;超假等,扣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扣10分/人次。

3、凡因打架斗殴、抽烟、酗酒、谈恋爱、偷盗、考试作弊、旷课、彻夜不归、不假外出等严重违纪行为而受处分的,按纪律处分等级扣2—10分/人次。

4、承担学校指定任务,不认真完成,不负责任的扣2分/人次。

5、其他详见治安部检查标准。

1、对检举揭发违纪行为属实者加2—5分。

2、全班一月内单个人事假、病假不超过2节的加5分。

3、主动坦白承认错误的,可从轻处理,减轻扣分或不扣分。

 

爱劳动、讲卫生,有较强的劳动观念,能保持教室、宿舍、包干区、饭厅和校园良好卫生环境,讲究个人卫生。

以劳动卫生检查成绩为基分(满分100分)

扣分项

加分项

1、在每周的卫生大检查中被批评的教室、宿舍、包干区,扣2分/次。

2、公益劳动不参加或完成不好的扣3分/次。

3、在教室、宿舍吃饭的扣2分/人次。

4、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的扣5分/人次。

5、劳动值周同学考核不合格的扣3分/人次。

 

1、在卫生大检查中连续三次以上被表扬的教室、宿舍、包干区,加3分/次。

2、统一安排公益劳动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加5分/次。

3、劳动值周同学考核优秀的加3分/人次。

 

认真做好“三生”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全班思想稳定,积极进取,作风顽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扣分项(在总分基础上)

加分项(在总分基础上)

对后进生无帮教措施,后进生无转化的;有帮教措施,但无后进生无转化的扣2分/人次。

1、后进生转化工作扎实,转化明显的加2分/人次。

2、主动帮助特困生,有明确资助的加3分/人次(不含学校资助)。

3、校级三好生加2分/人次,年级优秀生加1分/人次,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人次。

4、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人次。

认真做好班级工作

1、班级工作手册迟交的扣1分/天,填写不全

 

 

资料的收集和总结工作。

面的扣1分/项,不交的按每天扣1分累计。

2、不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的扣1分/人次,没有按要求充实相关材料的扣2分/人次。



附:以上班级量化考核办法中涉及扣分部分如与学生会各项检查标准及班主任考核办法相冲突一律按此办法执行。

:政治学习、宣传和文体活动考核办法以及常规管理各单项检查评分标准:

.两操检查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1.各班学生须按时进场整队,安静有序,迟到扣2分/人次;秩序混乱扣10—20分/班次。

2.须按广播口令整队、组织队形,不听口令者扣2分/人次。

3.做操动作要规范、整齐,不认真者扣5分/人次。

4.班级须出满勤,无故旷操、无假条(须班主任签字)扣5分/人次。

5.体委领操须认真负责,否则扣1-5分/次。

6.要求学生按口令退场,提前者扣5分/人次。

.晚自习检查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1.没有如实考勤的扣2分/人次。迟到、早退扣1分/人次,旷课扣2分/人次。

2.有人大声喧哗扣2分/人次,随意走动的扣2分/人次,看不健康小说的扣2分/人次,听随身听的扣2分/人次,打牌、下棋的扣5分/人次,吃零食的扣5分/人次。

3.晚自习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在校内走动,如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违者扣5分/人次。

4.搞活动未征得学管处同意的扣5—10分。

5.提前结束离开教室,扰乱校园秩序的,扣5—10分。

.教室卫生检查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1.室内布置(校风、国旗、字、画、规章制度、值日表等)不全,扣2分/处。

2.地面有杂物、有痰迹,口香糖扣5—10分。

3.玻璃不干净,扣2分/块,窗台不干净,扣2分/处。

4.黑板没擦,扣5分;讲桌不干净扣5分;角橱不干净,扣2分/处。

5.灯管有灰尘、蜘蛛网扣1分/处,墙壁有污迹扣2—5分。

6.桌凳不整齐,扣1—5分。

7.门前三包不到位扣5分/次。

8.垃圾未倒,扣3分/次。

9.打扫不及时的扣5分。

10.未打扫一律按0分计。

.室内卫生区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

1.楼梯地面有杂物、有痰迹,扣5—10分。

2.扶手有灰尘,扣2分。

3.楼道平台的窗户玻璃不干净扣2分/块;窗台不干净,扣2分/处。

4.墙壁有灰尘、污迹、蜘蛛网,扣2—5分。

5.打扫不及时的,扣5分。

6.未打扫的一律按0分计。

.就餐检查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1.插队、给人或让人递饭菜的,扣2分/人次。

2.拥挤、喧哗、打闹、以强欺弱的,扣2—5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扣5—10分/人次。

3.抛洒饭菜的,扣5—10分/人次

4.不爱护公共设施的,扣5—20分/人次。

5.擅自进入操作间的,扣5分/人次。

6.不服从餐厅管理人员及学生会生活部人员管理的,扣10—20分/人次。

.治安检查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

(一)晚就寝检查

1.熄灯提示后进宿舍区,属晚归,经查实,扣2分/人次。

2.熄灯后检查发现点蜡烛的,扣班级当日遵纪守法项10分/人次。

3.检查发现大声喧哗的,扣班级当日遵纪守法项20—30分/人次。

4.熄灯后,长时间小声讲话,经提示后仍然无效的,扣班级当日遵纪守法项20分/次。

5.长时间打电筒看小说,影响他人休息扣班级当日遵纪守法项10分/人次。

6.无假条不归的,私自住在他人宿舍的,留他人住宿的,扣班级当日遵纪守法项5分/人次。

7.在宿舍抽烟、喝酒,经查实扣2—5分/人次(扣班级该月遵纪守法项平均分值)。

8.不接受检查者,扣20分/次。

(二)教室安全检查

1.各班须按时关锁好门窗,晚上发现班级一盏灯没关的,扣班级考核分5分;一扇门没锁的,扣班级考核分10分;一扇窗户没关的,扣班级考核分(前窗)5分、(后窗)2分。

2.凡因班级自身原因未按时关锁好门窗,发生任何事件,由班级自身负责经济赔偿。

(三)其他

1.翻越学校大门、围墙,强行出校门的,扣班级月遵纪守法项均分2-10/人次,另报学生科处理。

2.煽动闹事、打架斗殴、速报校学生科、保卫科处理,并扣班级当月遵纪守法项均分5—15分/人次。

3.学生宿舍未按规定锁门的,扣5分/次。

                  五、池州工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步之星”评比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同学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鼓励和激发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营造良好校风、班风、学风,增强校园活力,构建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期期末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步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严格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职学生文明公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教育实习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立志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2.热爱学习,主动探究;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强烈的求知欲,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较突出成绩;动手能力强,能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3.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体育检测中获及格以上;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持身心健康;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家务和公益劳动;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不抽烟、不喝酒。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必须是班(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的学生干部。

2.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3.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主动做好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组织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进步之星评选标准

1.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师守纪,团结同学,遵守学校校规。

2.善于用自己的言行影响他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抽烟、不喝酒,无任何违纪行为发生。

4.能尽心尽力为班级、为同学服务。在班级(学校)创建和谐班级(校园)中有较好的表现。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各总评成绩平均分进步显著或单科成绩进步显著、思想表现进步显著,经常受老师表扬。

6.所交的作业作品在班级里进步比较突出,尤其是原来基础不是特别好,经过老师的耐心教导和学生自己刻苦学习,进步比较大的学生。在2021年体育检测中获及格以上。

四、“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0%,“进步之星”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15%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一名。(班级指标见附表)

五、各班于2022年1月10日之前将推荐表、汇总表交学管处。

六、附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步之星”推荐表

六、池州工业学校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育人环境,使各班级强化班级管理,增强班级的凝聚力、竞争力,使学生能在和谐的教育环境中得到健康的发展,培养出优秀的学生个体。根据中专校管理规范,现特制定我校的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一、评比时间:

每学期开学的三周前评比上一学期的先进班级。

二、评比机构:

由学管处组织,参考教务等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参评条件:

1.该学期班级全体不及格率不得高于同年级同专业所有班级的平均水平;

2.该学期班级未发生重大治安事件;

3.该学期班级公物无重大损坏;

4.该学期班级常规考核成绩不得低于全校所以班级的平均水平;

5.该学期该班班主任每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该学期每月全体班主任考核成绩的平均水平;

6.该学期班级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7.班级全体学生积极要求进步,写入团申请书的同学占班级全体学生的30%(含30%)以上;

8.班级同学能够积极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无损害学校形象的言行。

四、名额:

每学期评出的先进班级数不超过全校所有班级数的20%。

七、池州工业学校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优秀团员评选办法为了激励全校团员青年的光荣感、责任感,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的团内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良好校风形成,进一步规范团的工作,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优秀团员的评选要求如下;

一、优秀团员的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平时积极宣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政策、积极参加党团知识学习,熟悉和了解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能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正确的政治思想和言行。      

2.道德品质: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人处世公道正直;模范遵守《中专学生行为规范》;在尊敬师长、爱护公物、生活节俭、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和文明修养。 

3.学习技能: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自学习惯;平时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有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或一技之长,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80分以上)。并列支部前10名。 

4.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认真刻苦地参加体育锻炼和军事训练,体育成绩优良(70分以上),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感,顽强勇敢的意志,自尊自爱,惜时守信,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积极履行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地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地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6.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支部的建设出谋献策。  

7.积极靠拢党组织,认真参加党课学习;积极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工作作风堪为楷模(在支部测评中应在前5名之列)   

    二、评选程序

1.个人总结,由团小组对照条件推选小组候选人名单,上报支部。

2.支部委员对小组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讨论,征求班主任意见后,评选支部候选人名单,公布并广泛听取同学反映。

3.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选举。

4.支部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团委对被推荐的同学进行认真审核,广泛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三、评选名额

每班上报2名,全校集中审核,最后确定上报数的50%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1.评比优秀团员是一项严肃的团内活动,每个人都应认真对待,积极参加,实事求是。

2.评选应严格按照程序,把握标准,坚持原则,一定要客观公正、公平、杜绝讲人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

3.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评出先进,评出团结,评出风格,把真正的优秀人物评选出来,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

八、池州工业学校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

为了激励全校团干部的光荣感、责任感,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的校内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各团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良好校风形成,进一步规范团的工作,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认真学习团的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3.热爱团的工作,事业心强,有勤奋忘我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带领团员、青年为学院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较大贡献,所在支部团的工作成绩突出;

4.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谦虚诚实,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广泛地和青年交朋友,关心和帮助青年,切实为团员青年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团员中富有较高威信;

6.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学年中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原则上要求文化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部分如统考、自考可适当放宽),并列班级前20名,或前35%以内。

7.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资格,在各支部团支委、学生团总支委员以上干部中产生;

8.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一年。

二、评选程序

1.个人总结,由团小组对照条件推选小组候选人名单,上报支部。

2.各团支部对照小组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讨论,征求班主任意见后,评选支部候选人名单,公布并广泛听取同学反映。

3.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选举。

4.支部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团委,团委对被推荐的同学进行认真审核,广泛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三、评选名额:每班上报一名,全校集中审核,最后确定20名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1.评比优秀团干部是一项严肃的团内活动,每个人都应认真对待,积极参加,实事求是。

2.评选应严格按照程序,把握标准,坚持原则,一定要客观公正、公平、杜绝讲人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

3.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评出先进,评出团结,评出风格,把真正的优秀人物评选出来,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

九、池州工业学校优秀团支部评比办法

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为了激励全校各团支部的光荣感、责任感,积极开展比、学、赶、帮超的校内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各团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良好校风形成,进一步规范团的工作,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推动我校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先进团支部的评选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团支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开展时事政治学习活动,关注国家、社会建设与发展,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反响。  

2.团支部能健全落实“三会三制”(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推优”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费收缴制度)。坚持开展每月二次以上组织生活,主题明确,成效显著;每一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讨论支部工作,交流思想;每年按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换届改选支部委员会;每年能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团员意识教育;能定期做好团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3.团支部班子健全,由3人(包括书记)或3人以上组成,团支委能够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工作主动、热情、有创新精神,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到先进示范作用,对全体团员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4.能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学习、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活动,学生团员广泛参与,形式多样,形成特色,并有突出的事例。 

5.团支部能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各项教育活动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有总结。

6.支部学期政治学习、宣传、学生活动考核总成绩必须在全校团支部前15名的。

7.先进团支部成员必须在过去的一年中无重大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评选程序

1.先由团支部对学年来团的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团委。

2.团委对各支部上报的情况进行认真地审核,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召开校团委扩大会议,根据历史考核成绩,分年级提出先进团支部候选名单。

3.团委结合先进班级、文明班级等考核内容确定优秀团支部名单,报校长室批准。

三、评选名额:先进团支部占全校团支部总数的15%。

四、注意事项

1.评比先进团支部是一项严肃的团内活动,每个人都应认真对待,积极参加,实事求是。

2.评选应严格按照程序,把握标准,坚持原则,一定要客观公正、公平、杜绝讲人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坚持以正面激励为主,评出先进,评出团结,评出风格,把真正的典型评选出来,树立先进典型。

十、池州工业学校学生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校园优良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细则》及相关准则,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决定,对违反学生管理各项制度的在籍学生,在查清事实、坚持正面教育的前提下,视学生违纪情节的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通报批评或下列之一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第三条: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已经受到司法和公安部门处罚者,应同时给予下列处分:

1.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徒刑(包括宣告缓期执行)及被处以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处罚者,视情节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司法和公安部门虽未给予处罚,学校也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第四条:对偷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国家、集体、个人财物者,除如数偿还和按公安机关规定处以罚款外,学校还应给予下列处理:

1.作案价值不满100元,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作案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多次作案累计价值不满10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超过100元(含100元)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4.经学管处或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作案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6.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藏者等,与作案者同论。

第五条:对损坏公、私财物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理:

1.过失损坏公、私财物,除量情予以经济赔偿或罚款外,视情节与后果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和按规定处以罚款外,给予下列处分:

3.损坏价值在1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4.损坏价值在100元以上者(含100元),视其情节与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重犯或虽系初犯但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者,视其情节与后果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六条: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以下处理:

1.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词侮辱或其他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动手打人,未致伤他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3.动手打人,致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动手打人,致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未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策划、怂恿他人打架,造成打架后果者,视情节与后果,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持械打人或勾结校外人员聚众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变化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9.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伤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0.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1.因打架斗殴致人重伤者,除按规定处分外,一律负担医疗护理等一切必要费用,并向受伤者赔偿经济损失。

12.打架事件终止后又报复打人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13.在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不通过组织,利用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七条对参与以赢利为目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以下处分:

1.首次参与赌博或提供条件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者,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八条对抽烟、谈恋爱者,给予以下处理:

1.对抽烟者,第一次发现(老师、学干检查发现及同学反映并证实),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暂时不能戒掉者,可休学回家戒烟,保留学籍,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对谈恋爱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同学、老师反映较多、举止行为已超出同学间正常交往,均视为恋爱)。

第九条对有流氓行为者,给予以下处分:

1.有流氓行为,情节较轻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2.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发生上述情况的该宿舍其他成员必须及时举报或制止,否则,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对从事色情类服务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参与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者,一律开除学籍。

第十条对涂写污秽语言,勾画污秽图像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观看淫秽书刊、图片、音像、光盘、影碟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复制、传播淫秽书刊、图片、音像、光盘、影碟者,或在网上传播、散布不健康言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以下的处分和处罚

1.在公共场所哄闹、酗酒、砸酒瓶等扰乱公共秩序者。

2.在学生宿舍私用电炉、煤炉、酒精炉、液化气等燃具者;在宿舍或教室生明火、烧纸屑者。

3.破坏电源线、网络通讯线路者。

4.在校园内保存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等,向楼下乱扔东西、乱烧杂物等妨碍公共安全者。

5.故意损毁学校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通知牌者。

6.拒绝、阻碍、干扰学校管理人员、学生干部依法或依校规执行公务者。

7.向窗外乱倒污水、垃圾者。

8.破坏学校花草树木者。

9.影响正常上课秩序、顶撞老师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0.翻越围墙外出、夜不归宿者。

11.盗用、仿制、私制证件、标牌者。

12.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者。

第十二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下列学时者(旷课一天按六学时或实际课时计算,节假日除外),给予以下处分:

1.旷课9-18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19-36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37-54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55-6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课超过60学时者或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90学时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十三条违反考试纪律,考试(考查)作弊者(包括作弊的双方学生),除试卷作零分计算外,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作弊者、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

十四条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考察、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中有违纪行为者,应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的;

2.对检举人、证人威胁和打击报复的;

3.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的;

4.第三次受违纪处分的,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5.同时有数种违纪行为者,处分时,在其最高处分基础上加重处分;

6.勾结校外人员作案违反本条例者;

7.违纪群体为首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处分:

1.主动承认错误,认错态度较好者;

2.退赃、退赔迅速彻底,或积极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者;

3.平时表现好且违纪情节轻微者;

第十七条附加处罚:

1.因违纪受处分者,从处分日起,取消当年的一切评奖评优及其困补资格;

2.担任学生干部受违纪处分者,取消其学生干部资格;

3.因违纪受处分者,是党、团员的建议党、团组织给予相应处分。

4.违纪受处分者,如在毕业实习前仍未撤销处分,学校将延缓或不安排其实习就业。

第十八条违纪处分程序与管理

1.学生违纪处分由学管处负责。

2.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必须在其本人自我检查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召集班支委进行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管处分管领导。学生科根据处罚条例,参考班级处理意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集体讨论,提出处理决定。

3.严重警告以下(含严重警告)处分,由学生科作出处理决定。

4.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由学生科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批准,学管处行文归档。

5.学生的处分决定要及时通知家长。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必须在处分生效后十天内办完离校手续并离校。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学历证明书。

6.对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学生科、班主任为其确立帮助人,建立"二帮一"后进生转化档案,定期考核。

第十九条撤销处分程序:

1.违纪处分考察期限:留校察看为1年,记过处分为9个月,警告处分为6个月。

2.违纪学生在处分期满后提出撤销处分的书面申请,班支委、帮助人、班主任签署考核意见,报学生科。学生科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有关意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集体讨论,作出处理决定,报有关领导审批,并向班主任和申请人反馈情况。

十一、池州工业学校“千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条,“千分制”考核的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使我校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逐步形成科学化、制度化、 规范化,以强化广大师生的班级管理和全员育人意识,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健全和完善教育管理工作目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池州工业学校学生“千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千分制”考核的计分方式

1.考核以一学期为单位,每学年目标分800分。学期总分=目标分+加分+减分。

2.记分、考核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3.学生考核情况每天在班内公示:班主任每周向全班学生宣布一次“千分制”考核成绩;月末将本班“千分制”成绩汇总报学管处。

4.学管处将根据“千分制”成绩来褒奖、处分相关学生。

5.“千分制”成绩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学管处不定期检查各班“千分制”记载情况,维护全校“千分制”考核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第三条,“千分制”考核实施细则

(一)加分项目

1.品行规范

1)积极为集体、社会和他人做好事,经核实加5-10分,事迹突出,经学校宣传的加20分;(学校集会表扬可酌情加2-5分)

2)荣获校内各级各类个人(先进、优秀、三好、十佳等)荣誉称号,每次加10分;县级荣誉加20分;市级荣誉加30分;省级荣誉加50分。

校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10分;县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20分;市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30分;省级先进集体,每个成员加50分。

所在宿舍被评为当月五星级宿舍的所有成员每人加10分;所在卫生小组若当月没有扣分记录,所有成员每人加10分。

3)受到处分的学生改过,在规定时间销过——撤销处分者,一次性加10分。

4)爱护校园公物,自觉捡垃圾,维护校园卫生者每次加2分。

5)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10分

6)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每次酌情加10—20分。

7)一贯遵规守纪,无迟到、旷课、早退、逃课记录者,每月加10分;无请假记录者,每月加10分;“课堂纪律记载卡”上当月无违纪纪录者,该月加10分。

8)一个月内无任何违纪记录的,该月加20分。

9)拾金不昧:价值百元以上者经证实无误加20分,百元以下者酌情加分。

10)助人为乐:如文明乘车中主动让座,主动帮助老干部、军烈属、孤寡老人和老师做好事者,以10分为基点酌情加分。

2.文娱活动、体育锻炼

1)两操全勤者,每月可加15分。

2)参加校各类运动队,可加5分,组织并参加各类体育比赛者加5分/次;在校内、校际各类体育(活动)比赛中取得名次的,每次加5分、7分、10分;参加县级运动会取得名次的,每次加10分、15分、20分;参加市级运动会取得名次的,每次加20分、25分、30分。

3)每学期体育成绩达标(合格)者,一次性加10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者加5分/次;在校内、校际各类文艺(活动)比赛中取得好成绩,每次加5分、8分、10分;参加县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10分、15分、20分。参加市级比赛取得好成绩,每次加20分、30分、50分。

3.学习表现

1)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第一名加50分,第二名加49分,其他名次分数以此类推。

2)月考或期中、期末考,较上次考试成绩,进一个名次加2分。

3)学科竞赛,校级按成绩名次加5—10分。县级及以上按成绩名次加10—30分。

4)上课要积极回答老师提问,踊跃发言,每次可加2分。

4.专业技能

1)作为专业课选手参加校级竞赛获得名次者至少加10分/次。(三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20分/次,一等奖30分/次。)。参加县级竞赛获得名次者至少加30分/次。(三等奖加30分/次,二等奖40分/次,一等奖50分/次。)。在市级竞赛中获得名次者至少加50分/次。(三等奖加50分/次,二等奖60分/次,一等奖70分/次。)在省级竞赛中获得名次者至少加70分/次。(三等奖加70分/次,二等奖80分/次,一等奖100分/次。)

2)利用本人所学专业,为班级、学校作出贡献者每月可酌情加分(10—15分之间);如:维修小组等。

3)取得初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性加20分;取得中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性加30分;取得高级专业等级证书一次性加50分。

5.社会实践

1)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活动,如办板报、投稿、大会服务等,酌情加5—20分。

2)爱校护校,爱校如家,主动积极热情为学校做好事,如校舍围护,清扫垃圾,做义工等;积极协助学管处,在假期保卫学校管理好留校生的有功人员,以20分为基点酌情加分。

3)承担班级、学校各类学生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如果代表、图书管理员、小组长、寝室长,每月可加5分;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楼层长每人每月加10分;校学生会干部每月加10—15分。此款中加分不重复累计,以最高级别职务为加分依据。

4)获周纪律卫生流动红旗的班级,班长、团支书每人加10分,其他班团干部加7分,每个学生加5分。

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值周活动,根据表现情况每人加10-15分。

6)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平时周末每次(2天为一次计量单位)加10分,法定节假日加倍。

(二)扣分项目

   1.校园文明

1)不遵守进入校门纪律,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每人次扣5分。

2)考场作弊、说谎作伪证、赌博、逃学进网吧、翻墙进出校园、吸烟、酗酒等,每人次扣30分。

3)男生留长发或染发,女生烫发或染发,在校内穿奇装异服每人次扣10分。

4)谈情说爱、行为不轨的,每人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扣20分以上。

5)不尊重教职工者,校园内大声喧哗等,口吐脏话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等,每人次扣10分,未经允许在教室内打球等行动,每人次扣5分,集会或观看演出时,不受纪律的,每人次扣5分。

6)损坏公物、践踏草坪除按规定赔偿外,每人次扣20分

7)乱停乱放自行车电瓶车每人次扣5分。

8)上课期间或宿舍熄灯后玩手机者每人次扣10分,第一次由班主任代管7天,第二次扣30分,由学管处代管至期末。

9)未请假擅自离校者扣20分。

10)门窗、电器等公物应承包到人,损坏者除按规定赔偿外每人次扣10分。不按要求关好窗门,每次扣管理者10分。

11)带管制刀具等进校园每次扣20分。同学打架每次扣20分。伙同外人进校寻衅滋事、盗窃等、敲诈每人次扣50分,程度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劝其退学。

2.两操纪律

1)根据快静齐为要求,迟到者扣5分,缺席者扣10分,不安静、说笑哄闹者扣10—15分,响应口令动作不规范者扣5分,口号不响亮者或排列不齐,步伐不整齐者每人次扣5分。

3.课堂纪律(含自习)

1)预备铃后,教室要安静。打闹、走动者扣5分。

2)上课迟到,每人次扣5分,旷课一节扣10分。

3)课堂上(或自习)说话嬉闹、无故趴在桌子上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事情者,每人次扣5分。

4)作业不认真每次扣5分,不及时完成作业每次扣5分,作业被老师退回重作者每次扣5分,不做、不交作业每次扣10分。

5)课堂上顶撞老师或无理取闹者每人次扣20分,并全校通报。

6)学生迟到不喊报告、上课睡觉、上课坐姿不端正、在教室吃零食或抄袭他人作业、不及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等。每项每人次扣5分

7)考试中有夹带、偷看、抄袭、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每次每项扣20分;偷窃试卷、答案、评卷标准等除行政处分外,每次扣50分。

4.就餐纪律

1)学生必须排队打饭菜饭,有插队等现象者,每人次扣10分。

2)排队买饭时,拥挤打闹者,视情况扣5—10分。

3)学生在就餐过程中不准敲打餐桌,餐具等,否则每人次扣5分。

4)爱护餐厅内一切设施,不得离开规定的餐厅就餐,违者扣10分。

5)勤俭节约,珍惜粮食,剩余饭菜送到指定的位置,不准乱倒乱放,否则每人次扣10分。

6)服从餐厅管理人员和学生会管理人员指挥,尊重工人师傅,有顶撞或无理取闹者每人次扣15分,损坏餐具除赔偿外每人次扣15分。

5.午休、晚就寝纪律

1)按时休息,定位就寝,按时熄灯,违反规定每人次扣10分。

2)就寝铃响后半小时内外出者扣20分,晚归者每人扣20分,私自留外人住宿每人次扣50分。

3)学生进入公寓楼,要悄声慢步,靠右单行行走,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4)使用学校禁止使用的电器者、玩火者每人次扣30分。

6.教室卫生

1)地面不清扫每次扣20分,地面有垃圾每次扣5分。

2)值日生黑板不及时擦,每次扣10分,黑板上乱写乱画每次扣20分。讲桌不干净,每次扣10分。

3)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扣10分,不及时倒垃圾扣20分,卫生工具不干净,每件次扣10分(以上扣管理费)。

4)门、窗框不净,每个口5分,玻璃不净每块扣5分,窗台上乱放物品每个口5分。

5)课桌凳不清洁,摆放不规范,桌上物品杂乱,每项扣10分。

7.寝室卫生

1)地面不清扫,扣值日生每人次20分,地面有垃圾、有水、有痰迹每项扣20分。

2)四壁或墙面有灰尘或蛛网,每处扣10分。

3)床上用品不净,不按要求叠放,床上物品放置不规范,床下洗漱用具摆放不规范,每项每人次扣10分。

4)照明设施不洁,门窗框不净,玻璃不净,每项扣管理人员10分。

5)值日生不及时开窗,洗漱间水槽不净每次扣10分,造成墙体霉变,或下水道堵塞的扣20分

6)不准将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公寓,否则每人次扣50分。

7)不准向楼下倒水,或扔杂物,每次扣20分。

8)不准吸烟喝酒,在宿舍内发现一个烟蒂扣20分、一个酒瓶扣20分,并追查违纪者给予校纪处分等

8.校园卫生

1)卫生区不清扫,清扫不及时酌情扣10分。地未扫,草坪、花坛内有垃圾,以10分为基点酌情扣分;大扫除后花坛有明显杂物以10分为基点酌情扣分。(扣值日生和责任人)。

2)卫生区内有纸屑、塑料袋等垃圾却持续存在时间超过一小时的扣值日生每人次5分。

3)随地吐痰、乱扔乱泼,每人次扣10分。

9.社会实践

1)各级学生干部因各种原因被停职、撤职者,可分别一次性扣5分/人(管理员、小组长、寝室长等);10分/人(班委会、团支部成员),20分/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楼层长),

2)整个学期中,没有为班级服务的——既未给班级出过黑板报,也未参加班级活动等,一次性扣20分。

3)在社区或校外有不良行为者,且反馈给学校者,一次扣20分。

4)对校内值周工作,采取应付拖拉、推诿态度者扣10分/次。代表学校(如礼仪队)参加活动,表现不佳,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分/次。

5)一学期内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次都没报名、没参加,一次性扣50分。

第四条:考核分计算方法

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的“千分制”成绩应当每周统计,每月通报。所以,每月班主任老师必须熟悉掌握以下资料(要及时记录):

1.《课堂日记》中反馈的信息,学生考勤记录。

2.当月校内外各级各类活动与竞赛;

3.体育老师、专业课教师反馈的相关信息;

4.有关学生干部所作的班级工作日志;

5.走访学生家庭所得到的信息;

6.校内红、白榜信息;

7.值日、值周工作;

8.大扫除、公益劳动等;

9.学生思想、言行、学习、交友等方面的信息;

10.校内宣传媒体所反馈的信息;

11.各级各类评优等信息;

12.值周教师、值周班检查中反馈的信息;

13.班主任日常管理中所发现的相关的问题。

因工作需要,班主任在结算每位学生的千分制月考核成绩时,可调动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第五条:“千分制”与奖惩挂钩

1.评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先进学员、优秀学员以及最美中职生候选人必须是每学期超“千分”的学生。对评上优秀的将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2.评文明之星、劳动之星、学习之星、技能之星,校内各项“十佳”获得者,每学期考核不得低于900分。对评上优秀的将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3.各级先进班集体,每个成员学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0分的起评分。

4.毕业时平均积分在950分以上者优先安排顶岗实习,并发德育优秀毕业证书;积分在800分以上者,一般准予安排顶岗实习;

5.在“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700分者,将受到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一切荣誉称号,学校一般不推荐其顶岗实习。

6.“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600分者,将受到校内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并将处分结果寄交家长,学校将不予安排顶岗实习和安排就业。

7.“千分制”考核中,一学期不满500分者,将劝其退学直至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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