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处是学校实训教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特种作业安全生产上岗证的培训鉴定以及短期培训机构,并负责教学的组织管理、办理证件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中高级应用人才的目标和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等工作条例,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并提出有关实训教学改革,强化并落实实训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并经学校同意后组织实施。
2、负责审定各专业组、班级的实训教学计划并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实训教师按照实训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法。填好实训教学报告和学生技能考核鉴定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3、组织校内外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的培训、鉴定、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实训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总结与交流实训教学、职业技能、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鉴定经验,做好检查与考核工作保障 教学质量。
5、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实训教学的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工作规范并督促执行。
6、负责有关报表文件的统计编制、上报和下发。
7、对实训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8、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实验课安全管理
(一)实践活动安全管理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
(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安全管理是指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实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学生在实习阶段能够健康成长,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导处提出,实训处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学校教导处针对每一学年的实习情况,制定较为完善的实习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校外教学实习工作。
3、在学生离校之前,认真做好职业指导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
4、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作为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的空间。
5、抓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的事项,提高认识,不可马虎,稍有问题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6、创造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使学生在实习过程得到和谐、安全的氛围。
7、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8、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要主动与学校沟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9、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业余时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10、在实习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损坏各种仪表仪器,保管好各类器材、设备。
11、正确使用工作时所需操作的设备或工具,了解各种设备、工具的性能、维护方法等,做到安全及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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