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敬慈小学教职工评优评先实施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广大教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胡龙胜
副组长:江航 王俊峰 曹 悦 程光华
成 员: 学校中层干部、教师代表3-5人
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
本办法中指的评优评先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最美(十佳)教师、师德标兵等。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择优推荐、注重教学教研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年无无故旷课、违法违纪等影响师德行为。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钻研业务,关爱学生,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教研任务,并在教学和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评选程序
依据上级文件,在全校宣传发动—教师自主申报—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对象—评选小组综合评议候选对象,确定拟推荐对象—公示结果—上报县局。
六、评选办法
(一)县级政府(行政部门)的表彰
在老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小组依照评选要求和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候选人,最后由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推荐,以实际票数高低确定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局。
(二)市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的表彰
在老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小组依照评选要求确定候选人,再按照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得分(权重40%)+近五年教科研成果(权重60%)(计算范围及分值参照附件《东至县敬慈小学教师“竞评准入制”实行办法》【2023年9月18日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中“表彰”和“教科研”两项,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推荐对象。
七、其他说明
(一)为进一步扩大表彰面,近三年来已获得同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最美(十佳)教师”等表彰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省、市、县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骨干教师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本方案有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一)表彰
任现职务期内,获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综合表彰的,分别赋8、6、4、2分;获国家、省、市、县等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与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活动中联合表彰的,分别赋6、4、2、1分;非教育部门单项表彰的,获国家、省、市、县等奖项的,分别赋4、2、1、0.5分。(表彰计算上不封顶)
(二)教科研
任现职务期内,发表及研修等教科研成果获奖赋分如下: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省级及以上 |
8分 |
6分 |
5分 |
市级 |
6分 |
4分 |
3分 |
县级 |
4分 |
2分 |
1分 |
(1)在县级以上正规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含教学设计、教育叙事文章】,署名作者均按获奖论文同级二等奖计分;
(2)微课、一师一优课、报送的录像课、为教育部门组织的会议提供的课等按课例即论文项赋分,没有奖次或没有评奖的按同级获奖论文二等奖计分;
(3)各级结题的课题研究,主持按同级论文一等奖,其他成员均按1分计分。
(4)教学基本功如三字一画(话)、才艺展示,按级别相应赋分,同时间段作品不得超过2次(张),语言文字及规范化知识大赛不在此列。
(5)教师辅导奖,此项赋分仅限于综合学科专职教师,其辅导奖按辅导获次级别同等计分(优秀奖、没有奖次的按同级别三等奖赋分),同一次辅导类按级别高的赋分,只发学生证书的按学生获奖级别赋分。(教科研分值不封顶)
【说明:①同一项目在不同层面获奖,取最高奖项。②同一学生在同一次比赛中参加不同类别项目,按10分封顶。③团体项目获奖按团体奖项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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