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K168716825/202305-00148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
文号: | 东政办秘〔2023〕41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26 |
生效时间: | 2023-05-26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县政府办 |
内容概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东至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业经县政府第17届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养老服务 的决策部署,以改革试点为抓手,围绕农村老年人迫切需求 和现实困难,聚焦农村失能老人照护、孤寡老人服务、独居 困难老人关爱等重点内容,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努 力打造我县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二、试点任务
(一) 优化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 乡镇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整合利用闲置 资源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为低保等困难失能老年人 提供低偿的集中托养服务。
(二) 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实施农村特困 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强化失能或部分失能 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升乡镇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设施 的照护能力。实施 2 所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新建村级养老 服务站 25 个,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42 户, 建设智慧养老机构 1 家,家庭养老床位 30 张。结合池州市 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试点,加强与上海、江苏等地规模养老企业合作,重点支持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至德颐养院智 慧化运营,培育安东颐和康养中心 “规上”运营。
(三)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效能。将低收入老年人居 家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散居 特困对象失能失智护理补贴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访、 照护、代购代办、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在泥溪镇、胜利镇 试点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延伸居家 养老服务功能,并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和卫生室,开展助餐、 助医、探视巡访关爱等服务。培育 1 家农村养老服务龙头企 业,扶持 1 —2 个农村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居家养 老服务。
(四) 拓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在巩固提升 2022 年度 全县 51 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基础上,认真抓好 2023 年度全县 20 个老年助餐点服务工作,同时在洋湖镇试点实现老年食堂 (助餐点) 14 个行政村全覆盖。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组织低 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开展服务,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在洋湖镇建设睦邻点,试点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 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五)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特困 人员供养机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重点考核服务质量、管 理水平等,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探索县民政局与池 州工业学校联合办学,实行 “订单式”培养东至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育发展助老员、志愿者等专兼职养老 服务人才队伍。
三、时间步骤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2023 年 4 月)。成立组织机构,确 定工作人员,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实 施方案。
(二)试点打造阶段(2023 年 5 月— 6 月)。按照试点方案确 定的试点任务,县民政局负责指导,乡村两级组织实施,社会 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到 2023 年 6 月,各乡镇要按照方 案要求,将确定的示范点打造得有特色、有品位,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的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3 年 7 月-12 月底)。在对示范点进 行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实施,到 2023 年底,全县基本构建机制健全、设施完备、主体多元、供给充 分、群众满意的农村养老服务改革体系。
四、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要将试点工作列入重点项 目调度,定期召开会议,强化试点推进。各乡镇要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齐抓 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 二 ) 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社会 组织 (机构、企业) 承接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推 动农村养老服务用房、土地支持、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有效落地,保障农村养老服务 正常开展。
( 三 ) 广泛宣传引导。做好农村养老服务试点、服务项 目、服务模式的宣传推介,引导农村老年人支持农村养老服 务,鼓励社会老人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试 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营造有利于农村养老服务 改革试点创建的社会环境。
东至县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表
序号 |
试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序时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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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化农村特困人员 供养机构服务 |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整合利 用闲置资源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作用。 |
2023 年 6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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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为低保等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低偿 的集中托养服务。 |
023 年 6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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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农村养老服务 设施有效供给 |
实施胜利镇、葛公镇等 2 所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
2023 年 6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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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村级养老服务站 25 个。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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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42 户,家庭养老床位 30 张。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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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智慧养老机构 1 家。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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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试点,加强与上海等地规模企业合作, 重点支持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至德颐养院智慧化运营,培育安东 颐和康养中心“规上”运营。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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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 网络效能 |
将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 理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探访、 照护、代购代办、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在泥溪镇、胜利镇试点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 展延伸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并依托村级养老服务站和卫生室,开展 助餐、助医、探视巡访关爱等服务。 |
2023 年 7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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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拓展农村老年助餐 服务 |
在巩固提升 2022 年度全县 51 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基础上,认真抓好 2023 年度全县 20 个老年助餐点服务工作, 同时在洋湖镇试点实现 老年食堂 (助餐点) 14 个行政村全覆盖。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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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开展服务, 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在洋湖镇建设睦邻点,试点采取邻里互助、亲 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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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人才队伍建设 |
探索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重点考核服务质 量、管理水平等,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 |
2023 年 6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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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县民政局与池州工业学校联合办学,实行“订单式”培养东至 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
2023 年 6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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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助老员、志愿者等专兼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
2023 年 10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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