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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樒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东政办〔2019〕4号
成文日期: 2019-02-22 发布日期: 2019-02-22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樒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2-22 16:14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樒树学名日本莽草,八角属植物,俗称佛前草,日本引进,是良好的切叶切枝植物,用途与杨桐类似,以出口日本为主。浙江新昌县试点规模种栽成功,目前亩产效益纯利润万元以上。为加快樒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充分发挥我县林地等资源优势,推动樒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林农增收,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18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为引领,发挥地域比较优势,坚持“政府引导、产业带动、农民参与、科技引领、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大力发展樒树种植,促进林地增效和农民增收,建成樒树特色种植产业基地和关联产业群,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樒树生产重点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按照“多予、少取、放活” 方式,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发挥政策性资金杠杆功能,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培育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二)坚持成本核算、市场调节。栽植土地以大户流转、连片坡耕地为主,土地租赁、使用费用以市场化参照;苗木成本由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评估中介核算,专家评审确定。

(三)坚持连片规划、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址、集中连片、因地制宜、规模经营。大力宣传樒树种植前景、市场前景、收益前景,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氛围,增强产业发展信心。

(四)坚持示范带动、稳步实施。推动典型引路,着力打造各类龙头企业和示范组织,实行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管理、品牌化开发、产业化经营。坚持合理规划,适地适树,精心组织实施, 稳步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3年全县建成1万亩樒树种植基地。重点培育100亩以上示范种植基地、重点乡镇。实现年产值超亿元。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规划引领。把发展樒树产业纳入全县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与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成果和绿色长廊创建相结合,与森林抚育补植补造、生态复合经营以及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发展等相结合,充分利用荒山荒地、迹地、灌丛地、低产低效林地和农村“四旁”隙地等,规划发展以丘陵圩区为主要栽培区。因地制宜开展樒树种植,通过土地流转、林下套种等多种种植模式,逐步扩大种植面积。

(二)突出龙头带动。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以重点造林主体为重点,积极引进建设一批竞争力强、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发挥规模和特色优势,推动樒树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户+基地+公司”等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精准扶贫的联系机制,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立县级保障性苗圃基地。

(三)突出出口外销。引进外贸销售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日本自古以来,都将樒树枝叶用作佛前、墓前供奉之物,是良好的切叶切枝植物,用途与杨桐类似,但市场价格比杨桐价格要高,以出口日本为主。积极活跃销售市场、引进外贸销售公司、拓展销售渠道,减少产品销售中间环节,提高产品销售利润。

(四)突出金融保障。政府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在县内设立樒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樒树种植及上下游产业延链、扩链,推动产业链升级发展。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收益。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五绿兴林·劝耕贷”、“皖林邮贷通小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加大信贷投入。对符合条件的樒树产业贷款项目,积极给予申报财政贴息扶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樒树保险业务,引导农民参保投保。

五、扶持政策

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将樒树列入全县重点产业项目扶持,并对实施以下项目内容进行以奖代补:

(一)连片造林面积100亩以上的,当年验收合格后给予600元/亩造林补助(含上级补助);次年秋季抚育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200元/亩补助。

(二)对以“公司+农户”形式发展累计造林面积达50亩以上的,当年验收合格后给予400元/亩造林补助(含上级补助);次年秋季抚育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200元/亩补助。

(三)对建立县级定点保障性苗圃基地、面向本县定向供应樒树苗木的,实行县级财政专项补助。建成经验收合格、认定后,每出圃万株合格苗补助2000元。

具体验收标准和认定方式由县林业局另行制定。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东至县樒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县林业局负责。县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农委、水务局、招商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扶贫办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合力推动樒树产业发展。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分工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引导组建县樒树产业发展协会,依托协会积极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及产品推介等活动,确保樒树产业有序发展、稳健推进。

(二)强化宣传引导。县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要加大对樒树产业的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农户、贫困户积极参与樒树产业发展,鼓励农户个体或联户组团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和相关部门按绿色无公害产品标准操作栽培和经营管理,并进行认证。为樒树产品通往国外市场开辟绿色通道。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力度,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组织相关科技人员对造林面积、造林质量、三年造林保存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资金使用实效。


2019年2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