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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2019〕3号
成文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8 16:11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8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2019年春运期间道路

交通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为圆满完成春运期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节日期间全县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把“安全畅通,平安出行”作为首要工作目标,以“农村保安全,城镇保畅通”为核心,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保障全县“春运”安全、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周运开

副组长:赵敬文 县公安局

程国庆 县交旅委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县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物价局)、交旅委、经信委、住建委、卫计委、公安局、财政局、公路分局、安监局、农机局、文广新局、气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司法局、城管局、公安消防大队、港航东至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县政府法制办、应急办负责同志;县供电公司、人保财险东至支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旅委,由县交旅委程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挥和协调,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农村公路办、农机站等部门开展春运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每个乡镇对返乡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排专人开展交通劝导工作。

2.重点围绕辖区集镇主要道路、农村公路,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能自行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3.加大对辖区非法营运车辆的摸排和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交旅等部门做好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

4.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交旅等部门做好交通管控工作,因天气变化造成旅客滞留的,解决好旅客饮用水等相关保障,并配合交旅、公安等部门做好旅客转运工作。

5.尧渡镇要在春运期间组织辖区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占道经营、以车为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一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二)县公安局: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全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针对交通部门上报的客运车辆情况,对从业驾驶人一个周期记满12分及有酒后驾驶、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或者12个月内有3次超速记录的进行核查,并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解聘或辞退工作。

2.保证充足警力,加强对泥溪镇街道、张溪镇街道、胜利瓦垄街道、大渡口镇街道、洋湖镇街道、尧渡镇查桥街道等重点地段的管控力度,在发生交通拥堵时,要尽快疏导交通。

3.积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及时上报交旅、安监等部门。

4.加大春运期间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保证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开展巡逻检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管理和巡查,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驾、毒驾、非法改装、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5.落实恶劣天气应急联勤联动工作。

6.全方位营造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氛围。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和东至人网论坛等多种媒介和途径,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并做好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春运”期间安全联合检查,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凡是因安全管理工作未落实的要进行通报,并立即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相关检查情况报告县春运领导小组。

()县交旅委:结合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春运工作。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整修、完善公路的各种标志标线,增加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对乡镇、部门排查上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具体措施,设立临时警示、提示标志,并主动向县政府汇报。

2.组织全县客()运单位参与人员安排部署春运工作,督促企业管理者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承诺,并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等方面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不准参加运营。

3.组织对辖区客运车辆3G视频和GPS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违章依法从严处理。

4.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监管,要求客运企业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做到进站上车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5.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和有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配合公安机关督促客运企业予以解聘。

6.继续落实全县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加大对节日期间县城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对其它车辆以租车、包车形式拉客的,依法予以打击。

7.节日期间因道路堵塞造成旅客滞留时,对客运车辆进行统一调配,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转运旅客。

8.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省干道、高速公路的“双超”治理工作,杜绝“双超”车辆上路行驶。

9.春运前对易冻易滑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备足化冰防滑材料,并提前制作完善警示、提示标志标牌。

10.加强公路清扫工作,并随时做好保洁,及时修补坑洼道路、危险路段,并对道路两旁遮挡视线的林木立即进行清整。

11.检查完善车站、码头反恐防暴设施设备,并安排人员做好反恐防暴值班对接工作。

()县城管局:1.对辖区建设施工单位的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施工车辆保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对城区公共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工作;3.划定专门区域供群众摆摊经营,依法查处、取缔城区占道经营违法行为;4.节日期间,对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停车场地免费全天候开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障群众春节期间车辆停放需要。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占道经营、以车为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查处、取缔。

()县农机局:深入各乡镇会同农机站人员对农用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加强对农机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日常路面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农用车辆载客营运行为。

()各客运企业和汽车站场:1.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设施的落实,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2.加强客车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工作,严格执行检验合格报班制度,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3.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通知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载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保障节日期间客货运输的安全、畅通。

()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动态,发布客流、道路通行状况、旅游景点和气象等信息,引导旅客正确选择便捷出行方式;突出安全宣传重点,提高旅客出行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以正面报导为主,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

()县公路分局:在分水岭、金寺山、红旗岭等易结冰路段备足融雪剂、沙石等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装备,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十一)港航东至分局:加强对重点水域、码头、航运企业、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渡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应急工作;打击非法渡运,杜绝已取消渡口死灰复燃;要求各港口企业对港口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同时加强货运船舶的运输管理,确保节日期间运输畅通。

(十二)县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告知相关单位采取防范应急工作措施。

(十三)县消防大队: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做好对交通事故车辆、人员的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办事机构,严格落实应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等制度和措施。县春运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密切配合,推动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等设施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符标准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

()加强市场管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火车站、客运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秩序的管理,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员,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强化应急保障。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备足应急物资,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提升服务品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要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网上售票、手机订票等便捷售票渠道,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电话订票、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广大旅客特别是学生、务工人员和山区群众出行。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青年志愿者服务“暖冬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志愿者作用。要继续开展“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了解掌握务工人员返乡信息,提供订票、包车等方面的服务。

春运结束后,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3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县春运办(联系人:查世宏;联系电话:7020292;电子邮箱:1587189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