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乡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花园乡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方案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花园乡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在东至县花园乡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至县花园乡和贵池区乌沙镇农村宅基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工作意义。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前提,也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试点工作,摸清试点地区农村宅基地土地、房屋利用情况,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依法确认农民土地使用权利,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权属纠纷,达到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目的,最终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为县委县政府下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三变”改革和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调查依据
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
5.《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8—2009;
6.《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05);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9.《第三次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10.《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至县花园乡和贵池区乌沙镇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方案》。
三、调查要求
(一)任务要求。在花园乡开展调查试点工作,查清全乡12个行政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利用情况。主要包括:每户农村宅基地界址及权属、面积、用途、房屋结构(主附房分开)、层数、入口及常住人口、户年龄结构、在城镇有无住房、是否一户多宅、是否具有农村宅基地腾退潜力等详实数据。
(二)技术要求。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调查测量成果进行数据的转换、编辑、建库,数据库内容、数据的分层与编码、库体结构等均应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规定。以DOM正射影像数据库为基础,设计地籍数据库结构,录入界址点、线,建立以上信息数据字段并建立权籍调查信息系统,统计分析各类数据信息。界址明确、权属清楚无争议的权籍调查成果可用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调查成果采用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三)工作要求。调查单位按照房屋改正调绘和权籍调查工作同时开展的方案进行,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居民使用宅基地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管理规范”。
花园乡政府组织各行政村及村民小组做好配合工作,各行政村安排专人协助调查人员共同开展调查工作,提前1天安排村民小组长或熟悉情况的村民进行调查指界,包括如:围墙、固定坎、晒场、篱笆等可以作为界址界线的地物。如权利人不在场,由村民组长或熟悉情况的村民参照当地农村风俗约定进行指界。调查技术人员在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上标明户主姓名同时在外业调查记录表上填写每户各项信息资料,当天晚上进行内业上图和制作电子表格。各行政村提前收集各户户口本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分户证明、房屋转让协议、房屋继承证明、房屋赠与协议等证明材料,各行政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提供户主名单。
(四)成果要求。
1.成果提交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2.成果提交类型
(1)以乡镇、村为单位地籍分布图;
(2)宗地图;
(3)统一由村委会盖章每户调查记录表;
(4)以乡镇为单位的宗地、房产面积及人均、户均面积汇总表;
(5)以村为单位的宗地、房产面积及人均、户均面积汇总表;
(6)试点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含各类数据统计分析及经验总结);
(7)图形、数据库成果;
(8)验收需要的其它成果。
四、保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花园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花园乡政府,县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保障。本次调查试点工作经费纳入2019年度财政预算。
(三)时间安排。
3月20日前,制订《东至县花园乡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月23-31日前完成工作底图制作,市政府已确定池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为本次调查试点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池州市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院利用我县2015年“数字东至”航测成果,委托安徽省第四测绘院先行开展内业数据采集作为工作底图。
3月24日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户籍等档案资料收集。
3月底前,花园乡政府召开动员会,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印制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发动。
4月20日前,完成测绘调查和现场询问调查,以及资料整理归档与数据库建设和维护任务。
4月30日前,提交调查试点成果。
附件:东至县花园乡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试点摸底表
附件
东至县花园乡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试点摸底表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平方米
户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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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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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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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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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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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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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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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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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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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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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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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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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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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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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占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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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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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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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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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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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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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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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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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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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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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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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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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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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权利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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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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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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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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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住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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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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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小区 幢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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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居异地意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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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花园乡集镇集中建设宅基地□ 到其他城镇购买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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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权界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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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队员: 户主(代表):
村委会代表: 村民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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