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人保财险东至支公司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人保财险东至支公司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 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构建发展有力、指导有方、管理有序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市三农保险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央、省、市三农保险工作精神,在全县农村地区建立健全“覆盖全面、管理清晰、运行规范、服务到位”的三农保险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通过制定农业保险政策,积极宣传、引导、鼓励广大农户自愿投保,保险机构承保,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二)自主自愿。农户和种植、养殖企业以及保险机构等有关各方自主自愿参与农业保险。
(三)市场运作。农业保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投保、承保要按市场化保险规则办事。
三、工作目标
(一)高度重视三农保险体系建设。各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三农保险事业的发展,全面加强基层三农保险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全面、管理清晰、操作规范、服务到位”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二)设立三农保险基层服务站点。人保财险东至县支公司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的紧密联系,依托乡镇设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行政村一级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站点人员工资待遇及办公经费由人保财险东至县支公司承担(保险站专干签定正式外包合同)。
(三)选聘基层服务站点负责人。各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可选聘1名保险专干,设点的村可选聘1名服务点人员。乡镇三农保险专干和村三农保险服务点人员选聘标准和程序由乡镇政府和人保财险东至支公司共同确定,并制定专干、服务点人员工作职责和培训制度。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人保财险东至支公司作为承办机构,要认真开展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对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给予人力、财力上的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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