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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2019〕26号
成文日期: 2019-08-29 发布日期: 2019-08-29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9 17:19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29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913号),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促进稳定脱贫,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1973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贫困村、贫困群众增产不增收、产品销路窄等突出问题,促进贫困村、贫困群众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主要方式

(一)帮扶单位引领带动销。贫困村帮扶单位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要当好农产品“促销员”,要主动服务、用心促销,逐一对所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需求进行摸底统计,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宣传、代言,牵线搭桥,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有帮扶任务的单位食堂,可以建立帮扶单位长期定向认购模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户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肉蛋、五谷杂粮等农产品。在单位工会职工集体福利用于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开支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采购贫困户的农产品。树立“买贫困地区产品,献扶贫济困爱心”理念,鼓励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带头消费帮扶村、贫困户产品,通过购买产品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责任单位:有帮扶任务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经营主体捆绑统一销。要依托经营主体市场面广、竞争力强、品牌效应足等优势,充分发挥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捆绑带动销售贫困群众农产品。特别是参与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的帮带主体,在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的前提下,切实履行好产品保底价回购的协议,优先销售贫困户激励性产业扶贫产品,消除贫困户农产品销售难的心理阴影,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实现产品向商品的转变。进一步完善密切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龙头企业对贫困户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类、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贫困群众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局,各乡镇政府)

(三)展销平台推介助力销。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的优质合格农产品参与“农博会”“农交会”等活动,专设消费扶贫展区,全面展示贫困群众农特产品,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建立直接销售渠道。要打造产业合作平台,助力更多农产品快捷顺畅地“出村进城”,多途径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四)商场超市专区直营销。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号召商场、超市直销贫困群众农产品,与贫困户建立长期合作意向,依托固有场所和稳定客源,拓展销售渠道,在商场超市内开设贫困群众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献爱心,商场、超市可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开展产品促销活动。有条件的乡镇可在人员流通密集场所或旅游景点单独设立扶贫爱心超市、贫困户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集中销售贫困群众农特产品。(责任单位:县科经局、供销社、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五)电子商务助力线上销。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群众特色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建立扶贫专卖店、产品体验店和扶贫频道,销售农特产品。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上行体系,拓展提升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有效整合农产品市场资源,增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卖得远”。(责任单位:县科经局、供销社,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提高消费扶贫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营销活动,扎实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干部和帮扶队伍作用,组织实施好消费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注重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开发局等单位要充分运用电视、政府网站和网络新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激励力度。要统筹资金、项目、政策资源,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并有突出贡献的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在绿色商场创建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表扬激励。

(四)强化督促落实。将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县直定点帮扶的重要内容。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要统筹做好消费扶贫的组织实施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统计企业、单位、商场、超市购买和销售贫困村、贫困户产品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