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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K168716825/202004-00013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0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东至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2020年春运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将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我县2020年春运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县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把“安全畅通,平安出行”作为首要工作目标,以“农村保安全,城镇保畅通”为核心,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保障全县“春运”安全、群众平安出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春运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施为民

副组长:赵敬文 县公安局

程国庆  县交通运输局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公路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气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农机推广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港航东至分局、县供电公司、人保财险东至支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程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挥和协调,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农村公路办、农机站等部门开展春运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对返乡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排专人开展交通劝导工作。

2.重点围绕辖区集镇主要道路、农村公路,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能自行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设置警示、提示标志,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3.加大对辖区非法营运车辆的摸排和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工作。

4.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交通管控工作,因天气变化造成旅客滞留的,解决好旅客饮用水等相关保障,并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旅客转运工作。

5.尧渡镇政府要在春运期间组织辖区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占道经营、以车为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一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

(二)县公安局:针对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全面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针对交通部门上报的客运车辆情况,对从业驾驶人一个周期记满12分及有酒后驾驶、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或者12个月内有3次超速记录的进行核查,并督促客运企业做好解聘或辞退工作。

2.保证充足警力,加强对泥溪镇街道、张溪镇街道、胜利镇瓦垄街道、大渡口镇街道、洋湖镇街道、尧渡镇查桥街道等重点地段的管控力度,在发生交通拥堵时,要尽快疏导交通。

3.积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及时上报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

4.加大春运期间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保证三分之二的警力上路开展巡逻检查,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管理和巡查,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驾、毒驾、非法改装、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整治全县道路交通秩序。

5.落实恶劣天气应急联勤联动工作。

6.全方位营造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氛围。通过县广播电视台和东至人网论坛等多种媒介和途径,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工作,并做好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三)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春运期间安全联合检查,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凡因安全管理工作未落实的要进行通报,并立即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将相关检查情况报告县春运领导小组。

(四)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春运工作。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整修、完善公路的各种标志标线,增加危险路段的安全设施,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排查上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具体措施,设立临时警示、提示标志,并主动向县政府汇报。

2.组织全县客(货)运单位参与人员安排部署春运工作,督促企业管理者做好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承诺,并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强化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不准参加运营。

3.组织对辖区客运车辆视频和北斗在线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发现违章依法从严处理。

4.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监管,要求客运企业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做到进站上车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5.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记满12分、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和有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配合公安机关督促客运企业予以解聘。

6.继续落实全县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要求,加大对节日期间县城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力度,对其它车辆以租车、包车形式拉客的,依法予以打击。

7.节日期间因道路堵塞造成旅客滞留时,对客运车辆进行统一调配,及时到达指定地点转运旅客。针对省界收费站撤销后人工车道减少、车辆入口称重等新特点,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做好宣传引导、交通疏导等工作,提高收费站出入口通行效率。

8.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国省干道、高速公路的“双超”治理工作,杜绝“双超”车辆上路行驶。

9.春运前对易冻易滑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备足化冰防滑材料,并提前制作完善警示、提示标志标牌。

10.加强公路清扫工作,并随时做好保洁,及时修补坑洼道路、危险路段,并对道路两旁遮挡视线的林木立即进行清整。

11.检查完善车站、码头反恐防暴设施设备,并安排人员做好反恐防暴值班对接工作。

(五)县城管局:1.对辖区建设施工单位的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施工车辆保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对城区公共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做好城区道路保洁工作;3.划定专门区域供群众摆摊经营,依法查处、取缔城区占道经营违法行为;4.节日期间,对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停车场地免费全天候开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障群众春节期间车辆停放需要。

(六)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占道经营、以车为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查处、取缔。

(七)县农机推广中心:深入各乡镇会同农机站人员对农用车及驾驶员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加强对农机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和日常路面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农用车辆载客营运行为。

(八)各客运企业和汽车站场:1.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消防设施的落实,加强对司乘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检查;2.加强客车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工作,严格执行检验合格报班制度,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要求;3.遇有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通知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载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保障节日期间客货运输的安全、畅通。

(九)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道路运输工作动态,发布客流、道路通行状况、旅游景点和气象等信息,引导旅客正确选择便捷出行方式;突出安全宣传重点,提高旅客出行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以正面报导为主,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

(十)县公路分局:在分水岭、金寺山、红旗岭等易结冰路段备足融雪剂、沙石等物资和铲冰除雪设备、装备,提前做好应对预案。

(十一)港航东至分局:加强对重点水域、码头、航运企业、船舶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渡口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应急工作;打击非法渡运,杜绝已取消渡口死灰复燃;要求各港口企业对港口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同时加强货运船舶的运输管理,确保节日期间运输畅通。

(十二)县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告知相关单位采取防范应急工作措施。

(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加强值班备勤,及时做好对交通事故车辆、人员的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办事机构,严格落实应急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等制度和措施。县春运办要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密切配合,推动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监督管理。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等设施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

(三)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火车站、客运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场所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秩序的管理,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员,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做好应急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备足应急物资,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的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五)提升服务品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要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拓展网上售票、手机订票等便捷售票渠道,通过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供电话订票、上门售票、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广大旅客特别是学生、务工人员和山区群众出行。要落实好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免费儿童政策和军人、消防人员及随行家属优先服务政策保障工作。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青年志愿者服务“暖冬行动”,进一步发挥好志愿者作用。要继续开展“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深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了解掌握务工人员返乡信息,提供订票、包车等方面的服务。

春运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县春运办(联系人:查世宏;联系电话:7020292;电子邮箱:1587189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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