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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1K168716825/202004-00037 信息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0-04-13
文号: 东政办〔2020〕8号 发文日期: 2020-04-1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东至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要求,推进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工程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三美东至”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施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二)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我县农村供水点多面广,建设先后时间长,建设标准不一。而农饮工程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急需整合、改造提升,实行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管理。

(三)多元投入,财政为主。整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量大,投入多,要坚持多元投入,财政为主。

(四)规划统领,分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不仅点多面广,地形复杂,而且涉及不同所有制,不同的利益格局,历史原因错综复杂,需要规划统领、分步实施。

三、目标任务

用3-5年时间,对全县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供水企业,按照水质达标、水价合理、保障到位的标准,进行改造提升和整合,以安东投资集团为主体,逐步收购现有私营水厂资产,逐步实现全县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

四、机构职责

(一)加强领导。建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国资委)、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科经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安东投资集团、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分析项目进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和策略,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统一规划。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进行统一规划,摸清现状,找出问题,提出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

(三)齐抓共管。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供水企业资产核查、评估(民营水厂资产评估结果报国资委备案)、收购和移交工作。

2.县司法局:负责私营水厂建设时与乡镇村签定的相关投资协议的审查和履约情况。

3.县财政局(国资委):依据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对水厂资产评估、审核结果,报县政府审定后,由国资委依法依规组织收购、划转和移交工作。

4.安东投资集团:对县国资委依法依规移交的供水企业资产,及时接收并组织运营、管理。根据供水现况和规划,明确年度改扩建投资计划,并筹措资金,加大投入,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

5.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督管理工作。

7.县住建局:作为尧城水厂的主管部门,负责尧城自来水厂改制相关工作。

8.县卫健委:负责饮用水卫生执法检查管理工作。

9.县公安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整改、整合、收购过程中的社会治安,保护合法,打击非法。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供水价格执法检查管理工作。

1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农饮工程用地政策和用地规划工作。

12.县供电公司:落实农饮工程用电优惠政策,配合联合执法组执法工作。

13.县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城乡供水一体化具体事务,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交办各项任务。

组建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水利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现有供水工程水质状况、收费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0年2月底前)。召开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动员大会,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部署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工作,明确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职责,着重提出城乡供水一体化各项工作措施。

(二)各乡镇聘请第三方对供水企业进行资产评估(2021年1月底前)。张溪、洋湖、葛公、青山等乡镇先行开展,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供水企业资产核查、评估,安东投资集团可提前介入参予资产登记、账目核实及债权债务的审定等,并与乡镇签订意向性收购协议。条件成熟的乡镇可参照执行。

(三)联合执法检查 。根据县政府调度要求,联合执法检查组不定期开展检查。

1.价格执法检查: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涉嫌价格违法的,依据价格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责令退回、没收非法所得和行政处罚。

2.水质执法检查:由县卫健委牵头,对出厂水和管网末稍水未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卫生标准的,由卫健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安全生产检查:对制水工艺、管网运行、饮用水源地及厂区管理等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县应急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4.威胁公共安全事件:对恶意、无故或随意停水,造成用户饮水困难,导致用水事件的供水企业,县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惩。

自宣传发动后,各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每月上报工作进度。

(四)接管运营(2020年1月30日至2021年2月底)。确定的接管企业组建运营机构,对张溪镇、洋湖镇、葛公镇、青山乡民营水厂及时接管运营;其他条件成熟的乡镇也可参照执行。

附件: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盛国星

副组长:朱立扬

成 员:阮宏兵(尧渡镇政府)

唐传华(东流镇政府)

张柏春(大渡口镇政府)

刘伟祥(胜利镇政府)

桂 玮(香隅镇政府)

周俊华(张溪镇政府)

袁 芳(洋湖镇政府)

王  磊(葛公镇政府)

章 剑(官港镇政府)

陈大圣(木塔乡政府)

商爱元(花园乡政府)

李发根(昭潭镇政府)

徐宏伟(泥溪镇政府)

李应乐(青山乡政府)

钱大勇(龙泉镇政府)

廖建国(县政府办)

刘汉文(县发改委)

冯腊旺(县财政局)

陈坤芳(县审计局)

赵敬文(县公安局)

王永红(县司法局)

叶旭东(县生态环境分局)

胡忠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余来(县住建局)

徐志武(县科经局)

李 强(县卫健委)

宋丰明(县市场监管局)

杨善勇(县水利局)

王 洋(县供电公司)

汪正长(安东投资集团)

黄学良(县水利局)

黄学良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曙光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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