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K168716825/202004-00039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0-04-13 |
文号: | 东政办〔2020〕11号 | 发文日期: | 2020-04-13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东至县政府办 |
内容概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至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皖政〔2017〕62号)要求和池州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2022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工作任务的通知》(池绿委〔2018〕14号)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按照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坚持增绿增效、生态强县的原则,全面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为建设“三美”东至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创建目标及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要求,2019年底我县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在2020年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乔木种植面积占绿地面积达60%以上,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80%以上。
2.江、河、湖、渠、水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公路、铁路、县乡道路等绿化注重结构和配置,林木绿化率均达95%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功能完善,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注重加强城市出入口绿化,突出城市特色风貌。城市出入口通道林带宽度一般在50米以上,城市道路绿化率达100%。
3.城区建有多处以各类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基本满足本县居民日常休闲游憩需求。在城市周围建有湿地公园和其它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生态旅游休闲场所2处以上。
4.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绿化活动,并建有各类纪念林基地。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积极开展生态科普宣传,建有2处以上森林或湿地等生态科普知识教育基地或场所,利用植树节、森林日、湿地日、爱鸟周等生态节庆日,开展生态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次以上。古树名木管理规范,保护措施到位,保护率达100%。
(二)主要任务。
1.建成区。尧渡公园绿地建设工程新增绿地27.4公顷;舜德大道新增绿化3.8公里;尧渡河绿道建设;河西路北延伸工程、环城东路、纬二路、尧南路等2.6公里道路新增绿地及提质改造工程;G206城区段(长江路)1.88公里、2号桥连接线工程1公里道路绿化工程。
2.建设区。骨干道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新增绿化面积105.7公顷;骨干河流绿化率达到95%以上,新增绿化面积70公顷;新建梅城、乃滩、大庄、汪村、杨墩、白沙洲、坦埠、阳山、青峰、白岭、合延、官营12个省级森林村庄;新造林660公顷。
三、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程序,结合我县实际,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2020年2月)。
1.成立组织。成立以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县长为副指挥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指挥部,下设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办公室,县林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办公,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创建森林城市工作。
2.制定规划。根据《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东至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省创建森林城市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3.分解任务。县政府根据《东至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下发文件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到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各项指标细化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4.动员发动。元月份召开东至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7月)。
1.工作推进。县创森办要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调度、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结果。
2.邀请省绿化委领导及专家来我县指导创建工作,根据专家意见落实整改完善措施。
3.2020年7月份召开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为迎接省绿化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9月)。
1.县创森办按照制定的创建目标和标准进行县级预验收,完善各项工程资料、考核资料和创建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完成东至县森林城市建设宣传片制作,向省级创建森林城市评审专家组展现东至生态建设成就。
2.编写《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省级森林城市的报告》等材料,以县政府名义向省绿化委员会申报,迎接评审组考察验收。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均要成立创森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创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落实任务,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标准和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森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任务、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做到统一指挥、管理有序,切实推进创森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将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
(三)部门联动,保障有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工程,要积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建工作格局。针对制作宣传标语标牌、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古树名木保护、编制规划文本、制作创森专题片、收集资料编制验收成果等各项具体工作,预算创建工作经费约120万元(含规划编制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县林业局会同县委宣传部、信息中心、广播电台等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在全县范围内大力营造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植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全民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努力使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