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1K168716825/202108-00086 | 信息分类: | 县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08-27 |
文号: | 东政办秘〔2021〕74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27 |
生效时间: | 2021-08-27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县政府办 |
内容概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至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财政补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以下简称“城乡公交”)健康持续发展,规范城乡公交财政补贴行为,合理界定城乡公交补贴范围和补贴额度,强化财政资金对城乡公交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共东至县委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兼顾“既促进公交事业发展,又考虑本级财政承受能力”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城乡公交经营企业。
第三条 根据城乡公交公共产品的特点,按“保基本、惠民生、促绩效”的原则实施城乡公交财政补贴。
第四条 补贴范围
(一)投入性补贴:城乡公交运营的基础设备设施投入补贴。
(二)线路补贴:城乡公交公益性和指令性村村通客车线路亏损补贴。
(三)政策性补贴:公交企业执行《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特定对象乘车优惠政策补贴。
第五条 补贴依据与标准
(一)投入性补贴:为不断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纯电动)按购置款予以适当补贴,站场建设、智能化交通建设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线路运营亏损补贴:公益性票价和指令性村村通线路亏损补贴按客运线路计算,实行车公里数补贴,补贴方法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县发改委和县交通运输局按投入车辆和每条线路运营成本与收入测算核定。具体测算方法按2018年5月23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成本规制测算科目进行。
1.城区公交:为保持城区公交正常运营,对2018首批开通的40辆新能源公交线路运营亏损补贴,仍按2018年测算的每车公里补贴不超过0.92元据实结算(具体见附件一)。城区公交4路线(尚合线)2辆燃油公交车继续按每车5万元/年标准补贴,共计每年补贴10万元。
2.大渡口大桥公交:大渡口-安庆公交线路亏损补贴按成本规制计算每车每年亏损金额,每车公里补贴按不超过0.75元计算(具体见附件二)。
3.村村通客车冷僻线路:新开通的71个行政村冷僻线路按以车统筹线路,亏损补贴按成本规制计算每车每年亏损金额。村村通客车冷僻线路新投入车辆7台,每车公里补贴按1.2-3.98元计算,延伸线路亏损补贴按每公里1.8元计算,年补贴按90万元包干结算(具体见附件三)。
(三)政策性补贴:凡具有本县户籍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凭借相关证件到公交企业办理IC卡,享受免费乘车。对县外户籍的上述对象乘车,乘车人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公交企业设立专门台账单独登记,乘车人签字后享受免费乘车。上述免费政策在城区公交和大渡口大桥公交先行实行。年终由企业汇总,经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发放的IC卡实际使用金额进行合理补贴。
第六条 考核管理
(一)县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公交企业日常运营考核管理,督促公交企业建立线路运行公里数及票款收入等基础数据台帐,制订完善的考核制度,作为补贴资金发放的依据。
(二)公交企业应当根据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本年线路运行、车辆购置和设施建设等情况编制年度财政补贴预算,经县交通运输局初审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年度预算。预算编制要提供编制依据,时间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同步。没有编制并核定预算的,不得申请补贴。
(三)县财政局审定公交企业财政补贴预算后,应将补贴资金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并通过统筹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落实资金。年度内,资金实行总量控制,不足部分跨年度滚动安排。
(四)公交企业应建立公交线路运营专账,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能分户核算确定的成本或收入核算不完整的,县财政局可以不予确认。
第七条 补贴资金拨付管理
(一)县财政局对公交补贴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的办法,一般于次年4月底前完成。
(二)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东至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城乡公交经营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资金(全年补贴资金的30%)发放依据。
(三)县财政局年终组织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年度清算应发放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公交及村村通客运经营企业。
第八条 监督检查
(一)县交通运输局应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城乡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对公交及村村通客运经营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公交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二)公交及村村通客运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开源节流,切实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绩效;公交设备设施建设和车辆购置等投入性建设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切实落实招投标制度、质量监理制度和决算审计制度,自觉接受县审计局、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监督。
(三)县审计局要对公交财政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四)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补贴资金拨付审核,切实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检查。
(五)公交企业应建立公交智能化调度信息系统,准确提供线路运营公里数、乘客数等基础性数据,对提供的相关报表和数据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如出现以上情况,酌情扣除其第二年补贴。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3年。2018年6月7日印发的《东至县城乡公共汽车客运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东至县城乡公交车成本规制测算表(城区公交)
2.东至县城乡公交成本规制测算表(大桥公交)
3.东至县城乡公交成本规则测算汇总表(村村通冷僻线路)
附件1
东至县城乡公交车成本规制测算表(城区公交)
计算单位:每月/每台
项 目 |
科 目 |
金 额 |
备 注 |
营业成本 |
|
15041 |
|
|
1、税收 |
225 |
增值税204.00,附加21.00 |
|
2、工资 |
5200 |
|
|
个人 |
4350 |
|
|
社保 |
850 |
|
|
3、费用 |
9616 |
|
|
电费 |
1320 |
3300km×0.4元 |
|
修理费 |
1250 |
(每车每年1.5万元) |
|
保险费 |
2583 |
|
|
车载信息系统 |
200 |
|
|
折旧 |
2474 |
950万元分摊8年 |
|
管理费用 |
800 |
|
|
财务费用 |
989 |
|
收入 |
|
12000 |
|
|
营业收入 |
7000 |
5500人次 |
|
补贴收入 |
5000 |
每台车6万元/年 |
亏损 |
|
3041 |
|
说明: 1、2018年采购车辆40台及充电站建设,总投入2150万元。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固定投入1200万元,余款950万元纳入运营补贴分年摊销。 3、每车公里补贴0.92元=3041÷3300 。 4、每台车每年大约在3.6-4万元之间。 |
附件2
东至县城乡公交成本规制测算表(大桥公交)
每月公里数:6804km 计算单位:每月/每台
项目 |
科目 |
金额 |
备 注 |
|
营业成本 |
|
26163 |
|
|
|
1、税收 |
480 |
|
|
2、工资 |
6350 |
|
||
个人 |
5500 |
|
||
社保 |
850 |
|
||
3、费用 |
19333 |
|
||
燃油或电费 |
3900 |
电7500+油12000=19500÷5 |
||
修理费 |
1360 |
6804×0.2=1360.80 |
||
保险险 |
2083 |
|
||
车载信息系统 |
100 |
|
||
车辆等折旧 |
2770 |
|
||
过桥费 |
4170 |
|
||
管理费用 |
3810 |
行政人员工资及其它 |
||
财务费用 |
1140 |
|
||
收入 |
|
21100 |
|
|
|
营业收入 |
16700 |
|
|
补贴收入 |
4000 |
3台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每台车8万元/年 |
||
|
其它收入 |
400 |
广告费 |
|
亏损 |
|
5063 |
|
|
说明:1、大桥公交三台电动新能源车(皖R03705D、皖R09701D、皖R09618D;),二台燃油车(皖R23665、皖R23679),购车款:(63.7万元/台*3+45万元/台*2)=281.1万元,经营大渡口----安庆; 2、政府已补贴车辆购置款144万元,余款137.1万元纳入运营补贴分年摊销; 3、每车公里应补贴5063÷6804=0.75元; 4、全年应补贴每车约6.1元,目前已按年每车定补5万元。 |
||||
附件3
东至县城乡公交成本规则测算汇总表
(村村通冷僻线路)
序号 |
车号 |
运营线路 |
月运营里程(公里) |
月补贴亏损(元) |
公里补贴亏损(元) |
备注 |
1 |
皖RW1876 |
青峰村等6条线路 |
2569 |
9811 |
3.82 |
表1 |
2 |
皖R22135 |
河庙村等3条线路 |
6059 |
9753 |
1.61 |
表2 |
3 |
皖R22726 |
新屋村等3条线路 |
6162 |
7359 |
1.2 |
表3 |
4 |
皖R22811 |
乃滩村等7条线路 |
4054 |
11087 |
2.73 |
表4 |
5 |
皖R03229 |
新丰圩村1条线路 |
2392 |
6213 |
2.59 |
表5 |
6 |
皖R02105D |
吉阳村等1条线路 |
3900 |
8290 |
2.13 |
表6 |
7 |
皖RQ1707 |
长畈村等3条线路 |
2270 |
8992 |
3.96 |
表7 |
8 |
延伸线路 |
中园村等14条线路 |
8228 |
14810 |
1.8 |
表8 |
|
合计 |
|
35634 |
76315 |
|
|
说明:1、新购和调剂专用车辆7台,参与延伸车辆14台,共运营村村通线路38条,解决71个建制村统筹; 2、年运营里程43万公里,补贴亏损按90万元包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