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东至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事项接班手册
2.部门无办件量的事项梳理表
3.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委托书(综合窗口)
东至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2日
东至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化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方案》(皖数资〔2019〕29号)、《池州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提升行动方案》(池网服组〔202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设置通办窗口、主题窗口、专业窗口三类综合窗口,建立“综合窗口(前台)统一收件+部门受理岗(中台)分类受理+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后台)集中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服务运行机制,实行收件、受理、审批分离。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所有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及事项均应纳入综合窗口,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打造规范化、均等化的综合政务服务模式。
二、实施原则
(一)综合服务。将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所有服务事项分类纳入综合窗口,只分业务不分部门,统一入口和出口。
(二)分类整合。根据事项的关联性,分类整合和设置综合窗口,增强群众办事的便捷性。
(三)办件均衡。充分考虑窗口承载力,避免窗口冷热不均,落实窗口人员岗位互补,实现无差别服务。
(四)精准服务。对可能涉密或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不宜纳入综合窗口的,通过设立专业窗口提供服务。
(五)充分授权。针对即办件,各部门应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保证即来即办。不适宜直接向窗口授权的,部门应通过向县政务服务大厅派驻具有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的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
三、综合窗口设置
(一)综合窗口类型
综合窗口设置类型主要有三大类,即:通办窗口、主题窗口、专业窗口,并根据部门职能、事项调整和企业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类窗口可互相兼顾。
1. 通办窗口。日常办件量较少、专业性要求不高的事项,纳入通办窗口。收件人员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派驻,受理和审批人员由部门派驻。
2. 主题窗口。针对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有明确要求、业务关联性高、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设置主题窗口,由主题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受理和审批人员由关联部门派驻。
3. 专业窗口。日常办件量较大、即办件较多、专业性强或可能涉密的事项,设置专业窗口。窗口收件人员、受理人员和审批人员均由部门派驻。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北大厅设自助区,负责咨询、引导、取号、帮办等工作,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适时对自助区的智能工作台进行编号,形成自助窗口,将高频网办事项引导至自助窗口办理。
(二)分类设置安排
1. 通办窗口:设置1个通办窗口。涉及县委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史志室、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等7个部门业务,窗口人员主要包括上述部门受理、审批人员以及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收件人员。
2. 主题窗口:设置3个主题窗口。(1)企业开办综合窗口,涉及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公积金等部门有关业务,窗口人员主要包括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工作人员。(2)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涉及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城管、文旅、水利、科经、人社、气象、民政、应急管理、交通、卫健、民族宗教、林业等16个部门业务和供水、供电、燃气等3个公共服务单位业务,窗口人员主要包括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科经、生态环境、城管、文旅、水利、人社、应急管理、供水、供电、燃气、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3)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涉及不动产、税务、房地产服务、供水、供电、燃气、房地产评估等7个部门业务,窗口人员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房地产服务、税务、房地产评估工作人员。
3. 专业窗口:设人社、公安、税务、烟草、交通、医保、林业、教体、农业农村、卫健等10个专业窗口。
四、业务流转
(一)通办窗口的业务流转。
综合窗口收件岗(前台)根据部门提供的事项接办手册(含事项收件清单、预审要点及材料样本)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及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收件、初审、信息录入后,转交部门受理岗进行受理审查。部门受理岗(中台)确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承诺件)开具受理通知书,并及时将受理的业务移交部门行政审批股(科)进行审批;不予受理的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开具补齐补正通知书。部门审批岗(后台)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后,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收件人员,统一出件。
整个事项办理一般通过政务服务业务管理系统收件、受理、审查、审批、出件,受理通知单、办结通知单等相关文书统一由综合窗口前台向服务对象出具。
网上申报的办件由各部门受理岗直接预审、受理、审批, 办事人需要送原件核验、自愿到窗口取件的,通过综合窗口前台。
(二)主题窗口的业务流转
主题窗口的前台只对纳入主题办理流程的事项进行收件(含网上申报办件)。其他事项收件由部门受理岗直接收件、受理、审批、出件(含网上申报办件)。
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综合窗口收件登记后,将材料按职责同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受理岗受理,电子材料通过政务服务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共享;相关部门受理岗并联受理、审批岗同步审批,结果反馈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窗口确认办理完结的,将办理结果流转给综合窗口前台,前台负责最终出件。
主题窗口牵头单位负责主题窗口的全流程业务管理及窗口人员管理,组织再造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其他成员单位予以配合协助。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窗口组建和业务监督。
(三)专业窗口的业务流转
线下办理基本流程与通办窗口相同。专业窗口一般只办理单个部门的业务,并实现无差别办理。专业窗口内部不得按业务分类设岗,可按办理环节设收件岗、受理岗、审核岗、出件岗;也可多岗合一或设置全流程岗位。
五、实施步骤
(一)主题窗口、通办窗口
2020年7月22日至8月7日,窗口单位制定事项接办手册(含事项收件清单、预审要点及材料样本),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股审核。事项较多的单位,按办件量大小分批制订;2019年无办件量且预测2020年无办件量的事项不需制订,但需列出事项清单并盖公章报送。
2020年7月22日至8月7日,未安排人员进驻窗口的单位派员携带事项接办手册,对窗口收件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具体培训时间需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约。
2020年7月31日前,窗口单位受理岗人员派驻到位。如不能派驻受理岗人员,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可向综合窗口授权,由收件岗位代为受理。既不派驻受理人员也不能实施授权的事项,视为未落实“一门进”。
2020年8月7日后,各窗口单位要建立健全常态培训机制,及时补充修订接办手册,并梳理常见问题处理规则,汇总形成业务知识库。
(二)专业窗口
2020年7月31日前,设专业窗口的单位报送无差别受理工作方案,已实现无差别受理的报窗口设置简要情况。方案中要明确实施步骤和最终完成时限,不迟于2020年11月底。
六、工作要求
推行综合窗口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窗口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把窗口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定不移地推进,密切协同配合,服从调度安排,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要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纪律要求,显著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综合窗口改革落实情况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和评比窗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