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个人 / 企业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企业全生命周期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社会保障 |
名称: | 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 | 文号: | 东发改价格〔2018〕85号 |
成文日期: | 2018-03-20 | 发布日期: | 2018-03-20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东至县发改委价格科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7026810 |
问:你好,我在尧渡镇开了一个饭店,现在还要交环卫费吗?
答:根据《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征收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和对象:东至县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等。征收标准:居民:0.35元/吨•月;非居民(含工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1.00元/吨•月;特种行业:1.00元/吨•月。同时自取消现行垃圾费、环卫费、卫生费征收制度,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问:你好,我是在尧渡镇街道开个小卖部,问一下城市生活垃圾费怎么收费的啊?
答:根据《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征收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0.35元/吨•月;非居民(含工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1.00元/吨•月;特种行业:1.00元/吨•月。
问:你好,我是尧渡镇田园新村居民,为什么我要交垃圾处理费啊?
答:根据《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文件,决定征收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并核定征收标准。征收范围和对象:东至县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等。
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对象
答:东至县城区范围内的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等。
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
答:城市生活垃圾费统一由县自来水厂随水费代征,对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含工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特种用水均按用水量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