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文件库 >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民营企业 / 劳动、人事、社保、监察 / 金融支持 / 财税奖补
名称: 关于印发东至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技能)人才招引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开秘〔2021〕45号
成文日期: 2021-03-14 发布日期: 2021-03-14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政策咨询电话: 0566-8168118
关于印发东至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技能)人才招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4 11:40
来源: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1324
字体大小:[||]

 各企业、管委会各部门:

《东至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技能)人才招引行动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314

 

 

 

 

 

 

 

 

 

 

东至经济开发区高层次(技能)

人才招引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以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人才发展环境,引进、扶持、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掌握精湛的专业技术知识、发挥较好示范引领作用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努力带动各类人才竞相涌入,形成优秀人才集聚效应,提升开发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区域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度经开区“书记项目”为引领,构建“人才红孵化器”,实施好新时代“东至英才计划(2020-2025)”,推动人才工作融入发展、服务发展、引领发展,形成并完善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引育使用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工委统一领导,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区企业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二)加强人才信息化管理。推进用工服务信息化平台成果运用,健全完善企业用工数据库。按照各企业的人才现状和企业发展人才需求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人才的流动情况,建立人才现状、需求、流动的统计分析,加强企业用工的形势研判和岗位监测,为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注重人才引育成果转化。聚焦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加大重点载体平台支持,积极引进大院大所在我区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深化“产学研”合作模式,拓展“校企合作”范围,支持高校在园区开设分校区,依托行业协会采取订单式培养、校企互训等形式定向培养企业产业人才。

(四)支持重点人才培育。实施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鼓励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引导企业申报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高级工为重点的技能提升培训。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企业家培训,推荐区内优秀企业家人才申报省“特支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焦企业紧缺型人才发展需求,开展紧缺型人才需求摸排调查,简化行业领域内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进手续。

(五)实施人才服务升级。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开辟专门渠道,实现精准对接,加强全过程服务。制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措施,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在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就读、职称申报等方面优先保障。落实《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池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对我区新引进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生活、租房和购房补助。

四、扶持政策

(一)加强重点引才育才平台建设。对设立博士工作站,在市级分别给予企业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工作站20万元、10万元奖励的基础之上,县级财政再按照市级奖补金额的50%进行配套奖补。企业设立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功升格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基础上,县财政再奖补5万元;对进站的博士,在我区工作期间,按照《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相关政策进行奖补。

(二)强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及市“322”产业创新团队、市“优秀引才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项目申报奖补。

(三)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育。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工程师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并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8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在落户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以上职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职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超过6人),五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逐年予以奖励个人;外来投资者及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在办理落户、子女上学医疗服务、职称待遇等方面与本县市民、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本计划由区党群工作部负责总体协调,区人力资源部牵头实施。区党群工作部要指导做好“人才红孵化器”构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好平台引才聚才作用。区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积极联姻引才机构,精准开展招聘,大力招引高层次人才;区财政局要确保引才各项经费保障,同时加强对扶持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对区党工委关于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及社会力量招引高学历人才的政策措施,我区企业单位发挥引才主体作用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工作创新,要予以广泛宣传,加强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用人单位、引才机构的激情和高学历人才来我区创业创新的热情。

 

  • 问:如何强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的?

  • 答:对企业自主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在东至工作1年以上的,入选省级引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入选国家级引才计划的,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其中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直接奖给高层次人才。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及市“322”产业创新团队、市“优秀引才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和1000元项目申报奖补。

  • 问:如何加强重点引才育才平台建设的?

  • 答:对设立博士工作站,在市级分别给予企业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工作站20万元、10万元奖励的基础之上,县级财政再按照市级奖补金额的50%进行配套奖补。企业设立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功升格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基础上,县财政再奖补5万元;对进站的博士,在我区工作期间,按照《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相关政策进行奖补。

  • 问:如何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育的?

  • 答: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工程师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并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00元、800元、1000元生活补助;在落户企业担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以上职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职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超过6人),五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逐年予以奖励个人;外来投资者及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在办理落户、子女上学医疗服务、职称待遇等方面与本县市民、职工享受同等待遇。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