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企业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基本民生 |
名称: | 关于印发企业雨水排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文号: | 东开秘〔2021〕8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4-29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东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8168118 |
问:如何规范雨水排放?
答:雨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各企业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将雨排口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接入经开区智慧环保平台。强化运维管理,定期比对、调试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台账记录完整。 雨排口阀门控制。企业雨排口自动控制阀门原则上处于在线受控状态,无法手动打开。如遇特殊情况需手动打开反控阀门,须及时向经开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审查。 雨水收集和排放。企业初期雨水(降雨前十五分钟的雨水),须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后期雨水(降雨十五分钟以后的雨水)在降雨十五分钟后可外排,三十分钟后应当外排。如遇特殊情况后期雨水不能外排,须及时向经开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审查。 水质标准。企业须确保外排雨水达标(水质执行地表水V类水标准),并不得检出特征污染因子。如发现企业雨水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应立即停止雨水排放并排查原因,同时向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书面报备。
问:园区如何做到全面排查源头隐患的?
答:第一条 强化应急准备。各企业应定期对初级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进行全面排查,平时须保持常空状态,以便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能够完全收集。 第二条 全面排查企业涉水关键部位。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区、罐区、污水收集输送处理设施,落实防腐、防渗漏措施,杜绝污水“跑、冒、滴、漏”,严禁污水进入雨水系统及外环境,确保完全收集处理。 第三条 强化雨污分流系统日常管理。雨水沟(管)日常保持干燥状态,雨排口外排阀门和罐区雨水切换阀门日常保持关闭状态,初期雨水收集池方向进水阀门日常保持常开状态。夏季罐区喷淋水应及时回抽到污水处理系统,不得进入雨排系统。
问:园区如何强化过程监管的?
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雨污分流系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要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现场巡查、手工检测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掌握系统状况。排水时雨排口管理责任人应持续关注水质、水量变化,确保雨水达标排放。 强化协同监管。智慧环保平台工作人员要加大雨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反控阀门、视频监控等设备的巡查检查力度,保证数据正常接入。要如实记录降雨时间和雨量、企业雨水排放时间,排水过程中密切关注水样表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管委会生态环境局要督促企业、运维第三方单位加强雨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运维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严格责任追究。 (一)雨水排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停产整改: (1)40 mg/L<COD≤100 mg/L ; (2)2 mg/L<NH3-N≤15 mg/L。 (二)雨水排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责令停产外,并移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立案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COD﹥100 mg/L; (2)NH3-N﹥15 mg/L; (3)pH<6或pH﹥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