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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东政办 / 国土资源、能源 / 农业、林业、水利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乡村振兴 / 其他 / 财税奖补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2020〕29号
成文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4-1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6-3271220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16:21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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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2020〕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问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5

 

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问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有效避免和遏制我县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稳定我县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而且要装自己的粮食!”等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抛荒,提高耕地质量,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坚持绿色优质导向,进一步巩固粮食主产,不断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

二、主要目标

坚持用两年的时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支持、农民自愿”的原则,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减少和避免耕地抛荒现象,扩大我县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重点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摸排、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区分不同类别,把握重点环节,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方式、统筹推进,提升工作实效,解决好耕地弃耕抛荒问题。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珍惜耕地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网络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的法律法规和鼓励农民种粮、支农惠农相关政策。各乡镇制作宣传标语,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全社会珍惜耕地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消除耕地抛荒现象。

1.认真解决因承包方或经营方主观原因弃耕抛荒问题。各乡镇要根据本地自然条件和耕作习惯,制定耕地抛荒认定指标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属永久基本农田的抛荒耕地,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尽快组织发包方和承包方适时恢复耕种。发包方通知抛荒的承包农户,限期按农时恢复耕种;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停发农业支持保护等补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耕地抛荒的约束机制。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国务院令第257号)的有关规定,承包经营基本农田(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耕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培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村、组要主动作为,解决流转难的问题。对那些缺乏劳动力,又无能力耕种的农户,并且土地难以流转的土地,要主动承担起帮助农户流转土地的责任,或由村组自主经营,切实有效解决土地抛荒现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产量。

1.逐步解决因耕作条件改变导致的抛荒问题。对灌溉条件较差的稻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承包农户改种需水量较少的农作物。对因污染导致的抛荒耕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在切断污染源的基础上,采取换土、水洗、施用改良剂及生物修复等措施,恢复复耕复种条件。对水毁耕地,乡镇人民政府要摸清底子,根据损毁程度及时组织农民修复,并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民及时复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量。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快改善基础条件,小型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培肥等项目要向抛荒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升耕地质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政策扶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

对抛荒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金融部门对各类经营主体要积极开展“红色信e贷”、“劝耕贷”、“融资风险基金”等金融项目扶持,着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尽量增设农业保险品种,尤其是高效经济作物,通过农业保险等措施降低各类经营主体经营风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人行东至支行、国元保险)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4-20205月)。各乡镇要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整治政策,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 20205月底完成摸排工作。县委农办将从20205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常态化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6-202012月)。各乡镇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水田尽快翻耕种植,旱地抓紧除草改种旱粮,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复耕措施及完成时间。202012月底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1-202112月)。各乡镇要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并年度更新《东至县耕地抛荒台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人行东至支行负责人为成员的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整治耕地抛荒的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配套服务,加大生产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和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完善耕地保护考评办法,并为受灾耕地复垦争取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要加大对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县水利局要努力改善抛荒集中区域的水源条件;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受污染抛荒耕地的整改修复。各乡镇要出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技术人员挂片的工作责任制,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惠农政策。

3.加强政策激励。一是结合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和示范农场扶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奖补扶持;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排;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融资平台,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四是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为农民种粮提供工厂化育插秧、机耕机收、统防统治、仓储烘干等托管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4.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抛荒耕地整治力度,对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地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调度通报,并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考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附件:1.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东至县耕地抛荒台账

 

 

 

 

 

 

 

 

 

 

 

 

 

 

 

附件1

东至县避免和遏制耕地抛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朱立扬     

副 组长:廖建国    (县政府办)

朱俊明    (县委农办)         

   员:汪家义    (县委宣传部)

胡忠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冯腊旺    (县财政局)

王永红    (县司法局)

叶旭东    (县生态环境分局)

杨善勇    (县水利局)

金本文    (中国人民银行东至县支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村工作办公室,朱长东任办公室主任,王优旭、张丽萍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东至县耕地抛荒台账

  镇:

 

小组名

农户姓名

抛荒面积(亩)

抛荒时间

抛荒原因

农户意愿

解决进展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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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

 

 

 

 

 

 

 

 

 

 

 

 

 

 

 

 

 

 

 

 

 

 

 

 

 

 

 

 

 

 

 

 

 

 

 

 

 

 

 

 

 

 

 

 

 

 

 

 

 

 

 

 

 

 

 

 

 

 

 

 

 

 

 

 

 

 

 

 

 

 

 

 

 

 

 

 

 

 

 

 

 

 

 

 

 

 

 

 

  

 

 

 

 

 

 

 

其中第7项农户意愿包括:自己复耕、流转、托管、退回村集体等

8项解决进展情况:已复耕、已流转、已托管、已退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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