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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就业创业 / 东政办 / 劳动、人事、社保、监察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社会保障 / 基本民生
名称: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2017〕32号
成文日期: 2017-05-25 发布日期: 2017-05-25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人社局居保中心科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6-5290529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5 17:40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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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525

 

 

东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根据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8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64号)、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6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发出点,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为基础,以提升经办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建成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参保登记实施对象:全县户籍人口和本地参保的非户籍人员。具体目标任务包括:

(一)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网络。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部署,建立我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并延伸至社区(村)就业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经比对准确和入户调查确认的数据导入登记库。

(二)收集信息和比对数据。以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人唯一的参保标识,比对我县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参保数据。从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收集我县户籍人口有关信息,与参保数据进行比对,补充人员住址等信息,生成参保问题数据、未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等。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经比对正确的数据,负责处理问题数据、重复缴费和重复享受待遇等问题,负责未参保人员数据分发和指导基层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三)开展入户调查。基层平台根据分发的未参保人员住址等信息,开展入户调查,了解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填写登记表格,开展政策宣传;汇总调查情况,初审并录入调查数据。县人社部门对入户调查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

(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日常业务时,受理、审核和变更登记库有关信息。乡镇、村(社区)建立健全定期调查机制,及时申报调查信息变更。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我县于20175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参保登记工作,20176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启动(20175月)。出台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全县工作启动及培训会议;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网络等媒介开展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农村、社区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保登记的良好氛围。

(二)入户登记(20176月)。依托全民参保登记系统,按照市级统一分配给我县的任务,细化分解至乡镇,乡镇具体分配至村(社区),实现每位入户登记对象都有具体责任人。在入户采集信息过程中,认真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完善登记事项,并及时、准确录入参保登记系统。入户登记是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至关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工作成败,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好此项工作,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三)数据管理(20176月底)。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对社区、村采集补录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变更进行初审和维护,以及全面参保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等业务,并指导村、社区开展工作;县人社部门指导辖区乡镇、村(社区),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全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信息登记。全县参保登记人员数据实行市级集中管理和维护,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

(四)参保扩面(2017年全年)。以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中筛选出的未参保人员作为扩面基础数据,城镇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民工、未就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为重点,农村以居住农民为重点,强化政策引导,积极宣传,推动未参保人员尽快加入社保体系。

(五)总结评估(20177月至10月)。7月至8月,各乡镇对辖区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9月至10月,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对全县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四、职责分工

(一)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具体落实工作,以及全县参保登记人员的数据收集、比对和动态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开展及扩面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年审和用工检查,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并依法处理。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员和外来人员基本情况。

(四)县税务部门负责全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缴费征收工作,会同县人社部门共同做好用人单位同步办理税务登记和社保登记的工作。

(五)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提供全县每年新增企业新增、注销等情况。

(六)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全县每年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新增、注销等情况。

(七)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并提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

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具体实施,按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录入与审核、参保登记、信息更新和档案管理等。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配置经办力量,推动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联动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夯实工作基础,尽最大可能减少调查登记工作量。

(三)强化基础建设。各地要大力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培训,加大投入,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的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的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严格核查工作质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任务。

 

附件:东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东至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朱文明 

副组长:廖建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詹召华  县人社局局长

  员:陈阳生  尧渡镇镇长

郭劭忠  东流镇镇长

丁正平  大渡口镇镇长

江炳生  胜利镇镇长

王金水  香隅镇镇长

周俊华  张溪镇镇长

    洋湖镇镇长

钱奕德  葛公镇镇长

吴明来  官港镇镇长

陈大圣  木塔乡乡长

商爱元  花园乡乡长

李发根  昭潭镇镇长

徐宏伟  泥溪镇镇长

李应乐  青山乡乡长

吴永清  龙泉镇镇长

陈和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胜良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姚尚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胜友  县地病办主任

祝旭东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长银  县地税局副局长

阮宏光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阮宏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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