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个人 / 企业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企业全生命周期 / 东政办秘 / 政务公开 |
名称: |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 文号: | 东政办秘〔2020〕70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东至县政务公开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70260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至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7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东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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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
1 |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2 |
各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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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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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
4 |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抓紧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对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发布等栏目信息制作规范、形成完整闭环、进行关联发布的,按每个闭环8%的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成绩。会议开放按每期3%的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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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按月或者季度公开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 |
县政府督办室,县审计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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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
6 |
司法行政工作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
县司法局 |
11月底前 |
7 |
各政府部门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
县司法局,县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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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和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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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县司法局,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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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
10 |
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投资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
11 |
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
县发改委、县科经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县人社局、县扶贫开发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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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
12 |
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固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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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
13 |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14 |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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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
15 |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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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
16 |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
县发改委、财政局、科经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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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
17 |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解读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
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18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果。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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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
19 |
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
县卫生健康委,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20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
县卫生健康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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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
21 |
围绕深入实施“1+8+N”方案体系,做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化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二)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 |
22 |
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加大脱贫攻坚“十大工程 ”、“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政策举措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 |
县扶贫开发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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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进污染防治信息公开。 |
23 |
围绕继续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城镇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河(湖)长制落实等相关信息公开。 |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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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围绕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一)编制事项目录。 |
24 |
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0月底前 |
(二)建设公开专题 |
25 |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
县政务公开办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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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工作制度。 |
26 |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完善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机制,聚焦群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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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示范创新。 |
27 |
开展市级示范区创建,选择一批乡镇、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平台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县政务公开办,各试点乡镇、部门、开发区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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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 |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
28 |
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年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地各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29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参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突出展示本地本部门政策法规,设置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专栏链接,并严格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内容。 |
县政务信息中心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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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
30 |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围绕疑难申请事项,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参考省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办理。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三)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
31 |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建立政府信息精准推送机制,将适合政务新媒体传播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和企业推送,增强信息推送的适用性和及时性。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府新媒体安全防护。2020年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县政务信息中心、融媒体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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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
县政务信息中心、政府督办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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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
33 |
强化政府公报在权威发布、政令传递等方面的法定地位,加强对县政府公报刊载内容的审核,确保刊载内容权威、规范、准确。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和联络员制度,合理确定出刊周期,逐步做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和施行前刊登。着力办好网上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创刊以来刊载内容全部上网,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 |
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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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 |
34 |
建立健全热线工作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丰富知识库内容,拓展数据支撑能力。加大热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注重结果运用,提升热线服务水平。 |
县政府督办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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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35 |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36 |
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
县教体局、发改委、卫健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总医院、疾控中心、供电公司、自来水厂等县有关企事业单位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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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
(一)明确领导责任。 |
37 |
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38 |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全面依法履职。 |
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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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39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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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培训工作。 |
40 |
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
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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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专题行动。 |
41 |
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扎实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42 |
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将隐私排查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指标。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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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开展全县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解读质量高、形式灵活丰富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每篇2%的比例予以加分。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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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省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稿件被国家、省采用的或者经验被全市推广的,按每篇稿件/每条经验5%的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成绩。经验被县本级推广的,按每条经验2%的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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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考核评估。 |
45 |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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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优化第三方评估,清理规范以行政机关名义参加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评估颁奖活动。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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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专项评估,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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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县直单位、乡镇政府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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