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至县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防指〔2023〕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泥溪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泥溪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泥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泥溪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村是做好防汛工作的“关键一公里”,也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的“第一线”。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各村抵御防范灾害能力,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东至县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防指〔2023〕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应急水平,着力增强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目标
聚焦“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防灾抗灾韧性”五个方面,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以“十个有”为重点(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分批开展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到2024年完成全覆盖,推动构建责任全面落实、上下衔接有序、响应快速及时、指挥高效顺畅、风险管控严密、应急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风工作体系。
三、建设内容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1.健全机构。村组建防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村级防汛小组),由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2.落实责任。(1)严格落实防汛工作分级包保责任制,明确每一级包保责任人,确保每个村有镇级干部包村,每户危险区域转移对象有村干部包联。(2)各村要明确村级防汛小组组长和成员,并报镇级防指备案。(3)各村要建立村级防汛小组职责清单,落实责任到人。
3.完善制度。(1)村级防汛小组应有固定办公、值班场所,配备电话、传真和电脑(含网络)等设备,工作制度上墙,促进规范化管理。(2)完善值班值守制度,明晰值班职责,严格执行镇级防指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村级防汛小组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巡查值守。(3)完善干部下沉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响应期间包镇驻村干部和村级防汛小组工作明细,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
(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4.应急预案。(1)镇级防指系统修订镇村两级防汛应急预案,侧重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完善职责分工、监测预警、组织动员、转移避险、安全管控、自救互救、信息报送等内容。村级预案要根据受威胁的灾害种类,制定相应的应急防御措施条款,确保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2)针对短时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突发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应有刚性要求和应对措施。(3)规范预案管理,严格修订、审批和备案程序,镇级防指对辖区各村预案审核把关,审批后的预案录入村级预案管理系统。各村应将预案张贴在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广泛告知群众。
5.隐患排查。(1)组织对辖区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堤防、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进行排查,掌握风险底数,明确防控重点。(2)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闭环管理,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时销号。(3)对辖区可能受灾害风险威胁的人群进行排查,对需转移对象进行建档立卡,施行动态管理,建立需转移对象清单和转移避险工作台账。
6.风险管理。(1)镇防指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要求,做好日常排查和应急巡查,及时更新清单台账。(2)建立风险监测网格,各村在汛前排查基础上,对各风险点、重点防御单位落实网格员,明确日常监测、应急巡查要求,做到风险动态监测全覆盖。
7.信息报送。(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各村要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防汛工作动态、灾险情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2)灾险情发生后,各村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上报镇防指。在灾险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时滚动上报。
(三)增强先期处置能力
8.监测预警。(1)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优化相关雨量、水位监测站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设备的布局建设,加强现有监测站点、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及时、稳定传输监测数据。(2)各村应完善信息传递渠道,通过微信群、短信等多种方式,将预警信息、工作指令及时传递到每个村民组、网格员。(3)各村应配齐手摇报警器、铜锣等预警设施,确保能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户到人。(4)完善预警接报反馈机制,各村接到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应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9.转移避险。(1)镇防指汛前将汇总的风险点、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台账分解给各联系村干部、各村级防汛工作小组、各转移责任人,确保每名干部、工作人员熟知风险点、避灾点分布情况,掌握需转移对象清单。(2)各村组织向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明确告知“何时转、谁来转、往哪转、怎么转”,并组织转移避险演练,确保群众熟知预警信号、转移路线、避灾点位置。(3)对辖区内留守老人、儿童和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应提前“一对一”落实应急情况下的转移避险措施。(4)完善转移避险工作机制,根据指令、预警,提前下沉干部,进村入户组织动员,开展巡查排查,转移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应积极主动,不能局限于上级部署,一有苗头,果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避险。
10.队伍建设。(1)各村应统筹考虑应急能力建设需求,整合辖区民兵等组建应急队伍,承担防汛期间辖区突发灾情险情先期处置、抢险救援工作。(2)各村按不少于15人的标准分别组建应急队伍。(3)各村定期组织应急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项训练。(4)各村应为参与一线巡查的防汛责任人、网格员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为参与抢险救援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宣传培训。(1)各村应制定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进家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2)各村应按镇防指部署,组织本村干部、网格员等参加相关培训。
12.应急演练。(1)各村每年至少组织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开展1次自主转移避险演练。(2)演练侧重检验应急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可采取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等多种形式,做好演练相关资料的汇总、存档。
(四)提升应急保障水平
13.应急物资。(1)各村要有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防汛救灾物资仓库。(2)镇防指根据人口比例、地方主要灾种,明确各村储备标准,储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援和临时生活保障物资。
14.避险设施。(1)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至少要有1个规划安置人数不小于50人的村级避灾安置点。(2)避灾点要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配备卫生消杀物资。(3)完善避灾点布局,根据需求在自然村增设一批紧急临时避灾点,作为群众身边的“安全岛”。
(五)提高防灾抗灾韧性
16.恢复重建。(1)各村应提前制定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明确生活保障、卫生防疫、灾情核查等工作分工和责任。(2)灾情发生后,有序组织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卫生防疫、报灾核灾工作,及时发放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3)灾情稳定后,应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7.复盘总结。(1)重大灾情后,镇防指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盘总结,深入查找防范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责任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党委政府和上一级防指。(2)加强复盘总结成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补齐能力短板,夯实工程基础,不断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四、工作安排
根据镇防指工作要求,按照试点建设、全面推进、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实施,于2024年完成全镇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试点建设。2023年5月,隐东村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建设,并于2023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内容。
(二)全面推进。2023年8月,剩余村参照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建设,并于2024年5月底前完成建设内容。
(三)总结提升。2024年6月镇防指将组织自评,及时发现应用中的问题,补短板、抓提升,认真总结、提炼标准化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持续巩固标准化建设,促进防汛工作再上新台阶,并一次性通过各级的考核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直各单位、村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各村级防指要把推进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狠抓引领示范。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涉及内容多、涵盖面广,应注重加强责任制落实、预案实用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群众转移避险、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的创新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挖掘特色亮点,为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提供好的借鉴。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及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