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秘〔2024〕8号
香隅镇、官港镇、木塔乡、花园乡、昭潭镇、泥溪镇、青山乡、龙泉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东至县扩种油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东至县扩种油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任务与实施内容
2024年省增加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资金268万,用于实施扩种油菜工作,通过开发冬闲田等多种方式扩种油菜,推动形成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稻稻油等周年生产模式。
二、项目区域与任务分解
根据2023年东至县耕地轮作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承担本次扩种油菜工作项目区域为龙泉、青山、昭潭、泥溪、官港、木塔、花园、香隅等8个乡镇,任务分解如下表。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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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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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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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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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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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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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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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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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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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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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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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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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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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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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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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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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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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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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贴标准与任务时限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任务时限一年。补贴方式为资金打卡发放。
四、实施对象与申报审批程序
补助对象为承担任务的实际种植主体,优先选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承担任务。实施对象为项目乡镇2023年冬闲田扩种油菜50亩以上(含50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审批程序:主体申报;村级审核(要求申报实施主体为50亩以上规模经营大户、实施轮作田块上年度同期为空闲田且适宜油菜种植、扩种油菜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乡镇审批(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对照项目实施要求和任务指标,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和评估,安排落实面积,签订扩种油菜种植协议);县级备案(所有项目申报审批材料、种植协议、田块地理信息等资料装订成册,报县农服中心备案)。
五、面积核查与示范效果验收
油菜种植后(出苗至开花前),乡镇要组织面积全面核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服中心,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抽查。油菜成熟期,县组织项目示范效果验收,对“中途毁耕,有种无收”或“只种不管,产量极低”农户或田块,要予以剔除不予补贴。
六、技术路径与质量要求
扩种油菜要选择地势较高,不易受涝田块。要遵行以下技术路线:
1.选用优质高产抗病良种,以杂交油菜为主导;
2.开好“三沟”,做到沟沟(围沟、腰沟、厢沟)相通;
3.适时播种(直播油菜要求10月15日之前),及时间苗匀苗,根据不同播期,留足基本苗(2-2.5万株/亩);
4.科学运筹肥料,下足基肥、增施硼肥、重施腊肥、巧施苔肥;
5.突出春季油菜菌核病的绿色防控;
6.大力推广机械化收获。
质量要求:直播油菜基本苗2~2.5万;越冬期(12月20日)苗情达到二类苗以上标准;收获期目标产量100kg/亩以上。
七、资金管理与建档立案
切实抓好耕地轮作资金管理与兑付,确保工作取得成效。项目乡镇耕地轮作工作要在完成面积全面核查,县级项目验收基础之上,编制项目补助资金发放清单,并分村公示(7天),乡镇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服中心汇总审核,转报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各乡镇在认真落实项目工作的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对任务落实全过程建立档案,相关文件、资料和协议文本存档备查。按时采集填报实施田块和农户信息,并做到准确无误。验收前,所有材料汇编成册,报县农服中心备案。
八、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前期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项目工作组织领导、任务分解、协调。项目乡镇要加强项目宣传、任务落实、面积核查、播栽质量核查、技术指导、资料建档等工作,保障扩种油菜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任务落实。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申报、核查、统计、公示等有关工作,严格对照补贴要求,核准核实种植面积,对于不符合补贴依据的油菜种植面积,严格清理核减;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数据汇总、复核、转报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和监管工作。
3.强化指导服务。项目前期已成立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扩种油菜技术意见。在油菜生产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指导。相关乡镇农业技术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加强生产指导,帮助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推介适宜本地种植油菜优质高产品种,满足扩种油菜工作需要。
4.强化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开展调度,适时开展检查,推动面积与技术双落实,确保工作经得起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任务未落实或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4年东至县扩种油菜项目申报表
2.2024年东至县扩种油菜协议
3.2024年东至县扩种油菜面积与田块信息汇总表
4.2024年度东至县扩种油菜面积核查表
附件1
2024年东至县扩种油菜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申报主体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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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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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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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及自有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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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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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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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培技术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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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适于机械化收获高产优质新品种;
2、适时播种,留足基本苗;
3、大力推广机械浅旋耕开沟覆土轻简化直播技术;
4、重施基肥,增施硼肥,普施腊肥,巧施苔肥;
5、加强春季油菜菌核病综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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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栽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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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好“三沟”,做到围沟、腰沟、厢沟三沟相通,严防油菜渍害;
2、做到壮苗越冬,要求冬至前后绿叶数、根颈粗达到直播油菜二类苗标准以上;
3、产量目标:100公斤/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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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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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就申报主体是否是50亩以上大户及拟申报扩种油菜田块上年度是否是冬闲田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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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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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意见(根据本乡镇任务数量、春季冬闲田摸底、本次申报等情况,确定农户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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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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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东至县2024年扩种油菜协议
甲方(乡镇政府):
乙方(实施主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耕地轮作、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23〕358号)文件要求)要求,为进一步明确项目乡镇(以下简称甲方)与具体承担轮作任务的实施主体(以下简称乙方)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轮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本着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
1、甲方要加强耕地轮作工作政策宣传,有序组织种植大户按项目要求申报,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冬闲田扩种油菜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确保轮作工作成效。
2、甲方承诺轮作工作验收达标后,通过财政部门每亩打卡发放150元资金补助。
3、乙方自愿接受乡镇冬闲田扩种油菜面积统筹安排,协议稻油轮作和冬闲田扩种油菜 (亩)。承诺协议种植田块上年度为冬闲田,否则,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补贴。
4、乙方自愿接受项目管理,按时采集任务田块地理信息,并做到准确无误;及时加强田管理,积极应对不良天气,做到有种有收,中途不得毁耕;自觉接受乡镇种植面积和种植质量核查与验收,如发现面积虚报假报,种植质量不达标,愿意接受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补贴资格。
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