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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个人 / 东政办秘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基本民生
名称: 关于印发东至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秘〔2024〕17号
成文日期: 2024-04-12 发布日期: 2024-04-12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政策咨询电话: 0566-7021022
关于印发东至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 10:53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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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秘〔2024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东至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12

(此件公开发布)

 

东至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同意将合肥市长丰县等单位确认为安徽省第三批婚俗改革试验区的批复》(皖民务函﹝202427号)和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池民务函﹝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一系列要求,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阵地作用,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自我管理、服务、监督作用,宣传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优秀传统中华婚俗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喜事新办简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婚姻家庭理念,自觉抵制相互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在构建文明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二、试点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离婚疏导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发挥专业人才队伍积极作用,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化解矛盾纠纷,增进婚姻幸福。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平台,扩大婚姻家庭辅导覆盖面。

(二)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创新颁证形式,提升结婚仪式的庄重感。倡导推广体现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仪式,组织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等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通过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或展厅等方式,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建立健全机制,持续整治高额礼金、婚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婚嫁陋习。

(四)持续传承和弘扬良好家风家教。加强家庭家风家教建设,强化婚姻家庭责任感,增强孝老爱亲、夫妻互敬等道德观念。做好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宣传,积极发挥身边人教育作用,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党员干部要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大厅功能区块布局,健全婚姻家庭辅导室功能区,美化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营造喜庆、温馨的登记氛围。提高婚姻登记员队伍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流程,着力为群众提供人性化、便捷化婚姻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完成时限:20249月)

2.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建立民政、司法、妇联等多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支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社会组织及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工作人才,依托婚姻登记机关,设立集情感辅导、婚育知识、亲子课堂、婚姻家庭辅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婚姻服务情感驿站,开展婚前指导、婚内辅导、离婚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帮助夫妻改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幸福和婚姻家庭稳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三家、四站(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心理咨询站、社工服务站、律师工作站、志愿服务站)建设,探索社工+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法律+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涵,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渠道,提供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依托县慈善总会,开展让关爱走进婚姻项目活动,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离婚疏导等服务,减少家庭纠纷。(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20253月)

4.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开展婚姻家庭云辅导,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更好地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婚姻观、家庭观。(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53月)

(二)创新新时代文明婚俗礼仪

1.创新结婚颁证服务。优化结婚登记室内颁证室,在城区主题公园或旅游景区建设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场所,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提供集体颁证、中式礼服颁证等特色服务,探索颁证式婚礼。建立特邀颁证制度,定期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金婚老人等为特邀颁证师,为新人颁发结婚证,鼓励婚姻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在庄重神圣的国徽前宣告合法婚姻缔结,以此提升新人对婚姻的神圣感和责任感,引导婚姻当事人用庄重的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旅局;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传承特色婚俗礼仪。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对有浓厚地方传统特色的优秀婚俗礼仪加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引导采取优秀婚俗礼仪举办婚礼,彰显本地传承特色婚俗,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举办文明集体婚礼。充分利用东至县地域资源优势,依托尧渡公园设立户外颁证基地,搭建婚姻文化广场,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举办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4.开展新时代文明婚俗礼仪宣传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道德讲堂(好人之家)等平台,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涵养良好家风,培育淳朴民风,形成和美社风。(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三)培育新时代文明婚俗文化

1.加强婚俗场所文化建设。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姻文化展示厅,展示传统优秀婚姻文化、红色婚姻文化,优良的家教家风家训,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等,将婚姻登记处作为新人的第一幸福课堂,提高婚姻的神圣感、责任感。在乡镇、村(社区)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弘扬新时代文明婚姻理念,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在全县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12月)

2.加强文明婚俗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通过文艺晚会、小品、快板等文化载体,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婚事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俗理念。(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直各单位;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带头选择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型婚礼。文明节俭办喜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和标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4.加强群众自我教育管理。发挥村(居)两委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健全村民公约、居民公约,将喜事新办简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管自治,主动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婚嫁陋习。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婚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20253月)

(四)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家训

1.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宣传主题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周氏家族的六世书香、百年家风为引领,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宣传优良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2.加强典型培树引导。把婚俗改革要求纳入文明单位、五好家庭、池州好人、最美池州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指标,定期开展评优评先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3.坚持党员干部带头。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家庭家教氛围。(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完成时限:常态化开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243月至20272月,为期三年。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3-4月)。完成具体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45-9月)。组织召开全县婚俗改革工作动员会,落实各相关部门婚俗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在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开展宣传活动,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410-202612月)。全面落实婚俗改革工作各项措施,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常规性督查检查,有关部门围绕重要环节、重点内容,盯紧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各乡镇结合本地民风民俗,加强管理。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71-20272月)。总结全县婚俗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梳理可复制、可借鉴的成功做法,形成特色亮点,找出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工作制度体系,巩固婚俗改革工作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婚俗改革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抓好落实。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把婚俗改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要充分发挥婚俗改革工作经费使用效果,推动婚俗改革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细化婚俗改革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县民政局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不断推动解决婚俗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示范引领。全县所有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引领婚俗改革新风尚,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婚俗改革工作全过程,深度挖掘群众身边自觉推进婚俗改革的先进典型和生动实践,及时报道工作亮点、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吸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群众不当局外人,积极参与到婚俗改革中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柏春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永清    县民政局局长

        储成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孙东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县教体局副局长

        廖俊忠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朱国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杜盛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叶金华    县文旅局副局长

        罗志红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

        刘仁学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汪巍巍    县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徐玉松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曹冬英    县妇联党组成员

              团县委副书记(挂职)

              尧渡镇副镇长

              东流镇党委委员

        罗以瑞    大渡口镇党委委员

        吴云飞    胜利镇副镇长

        钱元舟    香隅镇党委委员

        梅少南    张溪镇党委委员

              洋湖镇副镇长

              葛公镇副镇长

              官港镇党委委员

              木塔乡副乡长(挂职)

              花园乡副乡长

        桂龙华    昭潭镇党委委员

        汪利明    泥溪镇党委委员

        谭德宝    青山乡党委委员

              龙泉镇党委委员

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周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县婚俗改革工作,牵头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婚俗改革工作。

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礼不正之风滋生蔓延。

县委组织部:加强全县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节俭办婚事。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积极做好婚俗改革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作用,广泛开展婚俗改革文明实践活动。

县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主阵地建设,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创新结婚颁证服务,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俗文化建设;指导村(社区)制定婚事新办简办制度和村规民约,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村(社区)活动。

县财政局:保障婚俗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开展的必要工作经费。

县司法局:建立与县民政局的合作机制,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织《民法典》等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子女抚养及财产纠纷,维护离婚登记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县数据资源局:配合县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及文化建设。

团县委: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婚俗改革活动中,引导广大青年做到婚事简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婚俗陋习;组织举办军人婚礼、纪念婚礼等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

县妇联:与县民政局联合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织举办军人婚礼、纪念婚礼等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结合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工作,将不要或少要彩礼,节俭办婚礼、家庭美德建设等内容列为评选条件。

县教体局:加强学校教师职工、学生文明教育,引导师生远离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

县文旅局:结合东至县文化旅游资源,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各类具有东至特色的文明婚俗活动。

县卫健委:指导家庭婚育文化建设,开展心理咨询、生殖健康和生育咨询等服务工作,开展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等宣传教育、咨询与技术服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建设户外颁证点、集体婚礼基地等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规范婚庆市场秩序,加强婚宴酒席监管。

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宣传婚俗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各乡镇:加强对婚俗改革的教育宣传和引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村(社区)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建立健全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将婚俗改革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村(社区)活动。


附件3

东至县婚俗改革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试点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全面开展婚

姻家庭辅导

服务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主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大厅功能区块布局,健全婚姻家庭辅导室功能区,美化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营造喜庆、温馨的登记氛围。提高婚姻登记员队伍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流程,着力为群众提供人性化、便捷化婚姻登记服务。

20249

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局

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建立民政、司法、妇联等多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支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相关社会组织及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专业工作人才,依托婚姻登记机关,设立集情感辅导、婚育知识、亲子课堂、婚姻家庭辅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婚姻服务“情感驿站”,开展婚前指导、婚内辅导、离婚疏导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帮助夫妻改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婚姻幸福和婚姻家庭稳定。

常态化开展

县民政局、县妇联、县卫健委、县司法局

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三家(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四站(心理咨询站、社工服务站、律师工作站、志愿服务站)”建设,探索“社工+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法律+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内涵、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渠道,提供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依托县慈善总会,聘请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离婚疏导等服务,减少家庭纠纷。

20253

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各乡镇、村(社区)

拓展“互联网+婚姻服务”模式。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开展婚姻家庭“云辅导”,不断扩大婚姻家庭辅导的覆盖面,扩大服务范围,延伸辅导内容,更好地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婚姻观、家庭观。

20253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

2

创新新时代文明婚俗礼仪

创新结婚颁证服务。优化结婚登记室内颁证室,在城区主题公园或旅游景区建设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场所,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提供集体颁证、中式礼服颁证等特色服务,探索颁证式婚礼。建立特邀颁证制度,定期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金婚老人等为特邀颁证师,为新人颁发结婚证,鼓励婚姻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在庄重神圣的国徽前宣告合法婚姻缔结,以此提升新人对婚姻的神圣感和责任感,引导婚姻当事人用庄重的颁证仪式代替大操大办。

常态化开展

县民政局、县数据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传承特色婚俗礼仪。采取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措施,对有浓厚地方传统特色的优秀婚俗礼仪加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引导采取优秀婚俗礼仪举办婚礼,彰显本地传承特色婚俗,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常态化开展

县文旅局,各乡镇、村(社区)

举办文明集体婚礼。充分利用东至县地域资源优势,依托尧渡公园设立户外颁证基地,搭建婚姻文化广场,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举办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营造文明、时尚、简朴、和谐的婚嫁新风。

常态化开展

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文旅局、县民政局

开展新时代文明婚俗礼仪宣传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习讲堂、道德讲堂(好人之家)等平台,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涵养良好家风,培育淳朴民风,形成和美社风。

常态化开展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

序号

试点任务

工作举措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3

培育新时代文明婚俗文化

加强婚俗场所文化建设。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婚姻文化展示厅,展示传统优秀婚姻文化、红色婚姻文化,优良的家教家风家训,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爱情故事等,将婚姻登记处作为新人的“第一幸福课堂”,提高婚姻的神圣感、责任感。在乡镇、村(社区)设立婚俗文化宣传栏,弘扬新时代文明婚姻理念,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在全区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202412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

加强文明婚俗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通过文艺晚会、小品、快板等文化载体,深入宣传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婚事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婚俗理念。

常态化开展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直各单位

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带头选择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型婚礼。文明节俭办喜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举办规模和标准。

常态化开展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

加强群众自我教育管理。发挥村(居)两委和红白理事会作用,健全村民公约、居民公约,将喜事新办简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管自治,主动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婚嫁陋习。采取群众认可的约束性措施,限定婚事操办规模、待客范围、席面标准和礼金数额等,鼓励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20253

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村(社区)

4

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家训

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宣传主题活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周氏家族的“六世书香、百年家风”为引领,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宣传优良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培育形成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

常态化开展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教体局,各乡镇、村(社区)

加强典型培树引导。把婚俗改革要求纳入文明单位、五好家庭、池州好人、最美池州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指标,定期开展评优评先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

常态化开展

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村(社区)

坚持党员干部带头。要求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家庭家教氛围。

常态化开展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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