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尧渡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20:10
来源:尧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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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空气质量恶化,防治大气污染,现将《尧渡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尧渡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尧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尧渡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保护和改善镇域生态环境,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合理利用秸秆禁烧监管平台,加强全年全域常态化管控,坚持人防+技防、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扎实抓好秸秆禁烧监管工作,助力全镇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监管体系。利用秸秆禁烧监管平台,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监管作用,坚持“镇负责、村、社区落实”的禁烧工作机制,完善“镇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责任体系,按照“全年全域”禁烧和常态化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项政策和措施。抓好农田范围内秸秆禁烧以及荒草、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管控。
(二)实行包保督查。实行“村、社区干部包保村民组、村民组长包保户”的包保责任制,每个地块都要明确一名专属责任人,即网格员(配备红袖章和扑火工具),每个村都要明确网格长,逐级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强化镇级秸秆禁烧督查组作用发挥,秸秆禁烧重点时段(5月-7月、9月-11月),镇环保站、镇遏违办分三片每日对镇域全面巡查,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
(三)加强分类管控。要抓好种植大户禁烧管控,与种植规模在 50亩以上的粮油种植主体逐个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明确禁烧责任。要充分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推行农户自我管控,积极推行“联户联保”机制,降低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缺乏劳力的困难家庭实行重点帮扶,帮助开展秸秆离田还田工作。
(四)严格巡查执法。要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严格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制度”、“田主责任追究制度”和“电话举报制度”。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管住“第一把火”。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五)做好源头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引导广大农民严格控制秸秆留茬高度,畅通秸秆离田渠道,加强离田秸秆的收储、利用,从源头管控秸秆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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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镇环保站、镇遏违办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站,切实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村、社区书记要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要求,亲自研究部署,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履行好主体责任;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工作难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正面典型,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各村、社区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禁烧告知,在主要路段、村民集中居住点的醒目位置常年设置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喇叭广播、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每村在醒目位置至少悬挂一条宣传横幅,每户印发一份宣传单、签订一份禁烧承诺书、明确一种秸秆处置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应急处置。要健全秸秆禁烧预警制度,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科学有效处置秸秆焚烧火情。健全事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火点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特别是国家和省卫星监测发现的火点情况。
(五)完善考核奖惩。一是纳入年度考核。将秸秆禁烧火点数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严格落实约谈机制。被县级及以上层级通报火点的村、社区当天要向镇环保站书面说明处理情况;连续三天被通报火点的村、社区,以及卫星遥感监测或省级巡查发现火点的村、社区,由镇纪委约谈村、社区书记。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村、社区进行问责;对在火点核查中弄虚作假、不严不实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政策咨询渠道:尧渡镇人民政府
0566-781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