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防指,县防指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规范防汛预警“叫应”,强化以防汛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现对照《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池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东至县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1. 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2. 池州市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 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东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东至县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极端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切实加强并进一步明确气象(暴雨、强对流)、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健全“监测、预警、会商、响应、救灾”五位一体常态化联动机制,根据《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文件精神,建立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要求,以《池州市防汛、防台风、低温雨雪灾害预警信息直达一线联动工作机制》《东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东至县防汛防台风应急联动暂行规定》为基础,进一步厘清预警“叫应”规则,强化红色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切实提升我县突发性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及山洪、地质灾害、城区内涝等防范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为主。气象、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以县级为主体,有序做好预警发布、叫应、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统分结合、协同高效。根据职责分工,防指统筹、部门分灾害类别发布预警信息,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预警,水利部门发布山洪预警,自规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住建部门发布城区内涝预警,做到预警发布早、发布快、发布准、发布广、发布实。
(三)坚持“谁预警、谁叫应”。气象、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发布高等级预警时,按照“谁发布、谁叫应、谁主管、谁叫应、分级叫应、跨级提醒”的原则,要第一时间实施提醒和“叫应”,做到快速高效、精准到位,确保预警信息即时到人、防范措施准备到位。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预警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天气会商、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灾险情应对及“叫应”对象信息等方面的实时沟通渠道和共享机制,借助靶向预警、12379、应急广播等现有系统平台积极推动气象、水文、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横向互通,实现优势互补、聚集合力,补齐灾害监测预警短板,着力提升全域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联动响应。严格执行《池州市防汛、防台风、低温雨雪灾害预警信息直达一线联动工作机制》《东至县防汛防台风应急联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气象部门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风险提醒制度,尽可能提前向应急、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通报气象灾害风险,提出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等建议;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要结合气象预报预警及时发布专业预警,落实行业防范举措;应急部门要结合行业部门意见建议,滚动会商研判,及时报请防指启动应急响应,落实救灾、抢险措施。县级防指可根据当地短期天气预报及省气象局预警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单位按预案规定组织会商分析和风险研判,部署有关防御工作。当经研判可能发生极端天气灾害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落实管控措施,紧急情况下,地方或部门应果断采取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有关工作等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应急、气象、水利、自规、住建、交通、文旅、民政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实时共享部门联动信息。
(三)精准预警叫应。气象、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发布气象、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区内涝高等级预警时,要按照“叫应”规则(附表)第一时间“叫应”有关防汛责任人,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公共显示屏和短信平台、应急广播等渠道向受影响区域发布灾害预警,引导公众做好灾害防范。各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基层干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尤其要及时通知独居老人、病残人士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以及户外露营、农家乐(民宿)、施工营地等容易遗漏人员;必要时,要采取大喇叭、铜锣、口哨、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等手段实施紧急预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工作要求
(一)明晰职责分工。县防指办(应急)、气象、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风险提示、监测预警责任,主动发挥“叫应”作用,指导乡镇、管委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各地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县级防指统筹抓总,乡镇党委政府根据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安全。
(二)强化精准预警。气象、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递进式预警服务机制,不断优化完善基于致灾阈值的预警服务,优化预警信息发布规则,提升预警发布的时效性、 精准性。重大灾害发生后,县防办要会同气象、水利、自规等部门组织开展复盘评估,持续提升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的科学性、高效性。
(三)加强督促指导。应急、气象、水利、自规、住建等部门在发布预警信息后,要督促指导乡镇、管委会逐级落细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特别是发布红色预警信息,上级防指办(应急)要及时提醒督导,确保响应到位、防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