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东至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 东至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6-5293980 |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答: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在报名当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见习要求: 1.已经登记就业的; 2.已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已参加单位社会保险的; 4.已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 5.已有工商登记注册的; 6.已有过就业见习经历的; 7.其他被认定为就业状态且不符合要求的。
问:见习基地有哪些申报条件?
答:1.在本县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地管理; 3.有专门人员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4.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5.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