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16:21
来源: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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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市监〔2025〕7号
各消保委分委,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直属局),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5
年“
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 2025 年“共筑满意消费”“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持续健康增长,让全县广大消费者在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中享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
一)召开 2025
年 “ 3 ·15”新闻发布会。通报 2025 年全县元旦、春节打假工作情况、2024 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 案情况及东至县放心消费培育工作情况,介绍 2025 年“ 3 ·15”活动安排。(县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办公室、执法大队、投诉举 报中心配合)
(二)开展“共筑满意消费”“3 ·15”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公安、交通局、农业农村、卫健、文旅、商务、县社工部、烟草及供电、供气、供水等相关单位举办大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咨询,提供便利服务。设置宣传展板、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缺陷产品召回宣传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向消费者介绍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缺陷产品召回及燃气具、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各相关科室、部门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向消保委秘书处报备。(县消保委秘书处牵头,局有关科室、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集中销毁活动。
围绕与民生 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开展“3 ·15”集中执法行动,现场集中销毁案件罚没物品,净化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执法大队负责、办公室协助)
(四)开展市场消费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建立健全排查台账,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要充分发挥 12315、12345 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广泛收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线索,对每一条线索都要认真核实,并抓住重点全面排查。通过开展大排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投诉举报中心牵头,各所、执法大队参与,各相关科室配合)
(五)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 “你呼我应”保安全活动。结合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 “你呼我应”工作机制要求,进校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 “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的公告》等相关内容,鼓励广大师生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师生在遇到食品安全消费纠纷时的多种投诉举报途径,并现场承诺公正高效处理师生反馈的问题。(食品局负责)
(六)开展放心消费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宣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等知识。建立 2025 年度放心消费培育单元名录库。发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优秀单位和街区等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放心消费群众知晓效率和社会认可度。 (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各所配合)
(七)开展电梯、燃气气瓶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电梯安全视频、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和演示安全乘坐电梯、燃气气瓶安全使用常识,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意识,掌握燃气气瓶有关知识。(特设局负责)
二、活动要求
( 一)强化统筹安排。2025 年 3 月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
“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各消保委分委和市场监管所要统筹谋划, 同步推进,务求实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把
“ 3 · 15”活动组织好、落实好。
(二)强化应急处置。各消保委分委和市场监管所要强化“ 3 ·15”期间消费投诉舆情分析监测,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集中收看央视 “ 3 · 15” 晚会,强化
24小时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 “ 3 ·15”期间投诉举报做到快查快处,及时反馈。
(三)强化氛围营造。局宣传办要积极发挥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立体式开展 “ 3 ·15”有关政策知识宣传。各消保委分委和市场监管所要指导经营主体通过电子显示屏、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 向消费者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让
“ 3 · 15”走进千家万户。
各消保委分委和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做好“ 3 ·15”活动的总结工作,于 3 月 17 日前将 “ 3 · 15”活动总结、图片资料及统计表等报送至投诉举报中心(消保委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