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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个人 / 企业 / 农业、林业、水利 / 乡村振兴
名称: 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政办〔2018〕20号
成文日期: 2018-04-12 发布日期: 2018-04-12
政策咨询机关(起草人): 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6-7011515
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2 10:02
来源: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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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皖政办2017〕83号)精神,为扎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沼气为主要利用方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东至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为畜禽养殖环节中常态化的生产方式,巩固治污模式成果,构建种养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部省级畜禽规模标准化示范企业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二、主要路径

1.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和土地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当关则关,需减则减,宜增则增。一是2017年底前,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下同)的关闭或搬迁;二是调减水网地区畜禽养殖总量;三是立足县情推行林下养殖、稻田养殖等生态养殖模式。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畜牧产业新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一是加快自动喂料、自动饮水、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建设,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二是加快畜禽品种遗传改良进程,提升母畜(禽)繁殖性能,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四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五是规范投入品使用,在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同时,防止铜、磷和药物通过粪便进入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六是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畜禽养殖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强化畜牧、环保技术推广指导力度,按照“省统筹、市分类、县落实”的技术推广形式,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方案,县畜牧技术推广机构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一对一联结机制,实行清单管理,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确定一种治污模式,制定一套消纳粪污方案,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探索构建资源化利用新机制。一是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将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确保科学合理施用。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二是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逐步形成从畜禽养殖废弃物—产业化各生产环节—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废渣还田、制取沼气、沼气发电、再生饲料等产业链条。在政策和资金、土地等要素方面,支持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管。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产学研推用支撑。切实加强产学研和技术推广部门的联合,加紧引进运转成本低、治理效果好的畜禽清洁生产技术。加大养殖布局、场舍建设、饲料生产、饲喂方式、粪污处理、机械设备、农牧结合等关键环节技术推广力度。通过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污染治理技术推广利用步伐,把低氮饲料生产使用、干清粪生产、污水低成本处理、发酵床养殖和资源化利用等先进实用技术,尽快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继续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农机局、县水产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监管

1.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要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协调畜禽规模养殖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新建、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装备,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有条件的要突出养分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由县环保局依法予以处罚。(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养殖污染监管制度。链接全国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有机肥产品的监督,加强有机肥产品及原料的认证。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依法严格监督。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消减量的重要依据。县农委、县环保局要编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名录,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实施分类指导,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确保所有在册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期按质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实施种养结合消纳粪污模式等,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带头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绩效考评办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办室,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应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作来推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粪污治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东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和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农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跟踪评估,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委;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各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一是鼓励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二是积极申报大中型沼气工程,对建成的沼气发电项目,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及时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和调试工作,对上网电量实行保障性全额收购,并按时做好电量结算工作。落实沼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三是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列入相关大专项的任务清单。四是因地制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委、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委、县国税局、县供电公司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3.统筹解决用地用电问题。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落实国家支持规模养殖设施用地政策,将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及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作为附属设施用地,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利用和有机肥生产设施用地占比及规模上限。将以畜禽养殖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厂、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和单列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增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对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用电,符合条件的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县农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东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东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长:巩兴业

副组长:叶洲青   县农委

        叶旭东   县环保局

 员:方小平   县农委

 青   县环保局

        何宗来   县畜牧兽医局

        操松泉   县农委农业生态环保站

        朱燕丞   县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畜牧兽医局,何宗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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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探索构建资源化利用新机制有哪些内容?

  • 答:答:一是推动建立畜禽粪污 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通过支持在 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 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将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 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加强粪肥还田技术指导, 确保科学合理施用。促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二是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 资本积极性,逐步形成从畜禽养殖废弃物—产业化各生产环 节—有机肥加工、污水处理、无害化处理、废渣还田、制取 沼气、沼气发电、再生饲料等产业链条。在政策和资金、土 地等要素方面,支持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 实行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管。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 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

  • 问:加强产学研推用支撑内容有哪些?

  • 答:答:切实加强产学研和技术推广部 门的联合,加紧引进运转成本低、治理效果好的畜禽清洁生 产技术。加大养殖布局、场舍建设、饲料生产、饲喂方式、 粪污处理、机械设备、农牧结合等关键环节技术推广力度。 通过技术示范、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快污染治理技术推 广利用步伐,把低氮饲料生产使用、干清粪生产、污水低成 本处理、发酵床养殖和资源化利用等先进实用技术,尽快应 用到生产实践中,提升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继 续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

  • 问: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内容有哪些?

  • 答:答:畜禽养殖场应 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 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 消化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 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推 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 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 水达标排放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 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强化畜牧、环保技术推广指导力度, 按照“省统筹、市分类、县落实”的技术推广形式,制定畜 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方案,县畜牧技术推广机 构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一对一联结机制,实行清单管理, 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确定一种治污模式,制定一套消纳粪污 方案,强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 问: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内容包含哪些?

  • 答:答;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继续开 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一是加快自动喂料、自动饮水、 环境控制等现代化装备建设,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 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二是 加快畜禽品种遗传改良进程,提升母畜(禽)繁殖性能,提 高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降低发 病率和死亡率。四是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 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 转化效率。五是规范投入品使用,在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水平的同时,防止铜、磷和药物通过粪便进入周边环境造成 污染。六是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 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 问:优化产业布局的有哪些内容?

  • 答:答: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和土地承载能力, 科学确定养殖区域和养殖规模,当关则关,需减则减,宜增 则增。一是 2017 年底前,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含 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下同)的关闭或搬迁;二是调减水 网地区畜禽养殖总量;三是立足县情推行林下养殖、稻田养 殖等生态养殖模式。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畜牧产业新 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