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主力军,是招商引资、创新驱动的主载体,是实现产业集聚、提供就业的主平台,是参与长三角一体化产业体系分工的主战场。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我县省级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在强化“两个坚持”中激发新动能、在实现“两个更大”中担当新使命,引领新阶段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新阶段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明确定位、找准路径,坚持以规划扩区、优化布局为引领,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为抓手,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完善配套设施、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掀起开发区“二次创业”高潮,提升园区带动力、创新力、承载力和产业竞争力、发展活力,努力实现争先进位,在扛起“门户担当”、贡献“大县作为”中更好发挥开发区的重要作用,为“十四五”县域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目标定位
东至经济开发区:在园区“二次创业”中打头阵,用重组、跨区域托管模式进行整合,实现“一区多园”模式,将现代化工产业作为首位产业打造成地标产业,重点承接布局化学制药、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产业,加快形成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医药产业集群,将东至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全省重要的新型化工基地。到2025年,全区经营(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力争实现370亿元、税收收入达到19亿元,在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38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力争跨入全省经济开发区表彰行列。
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在园区“二次创业”中闯新路,用二产、三产融合、跨区托管模式推进“一区多园”,发挥滨江优势,积极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和融入合肥都市圈,重点承接布局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轻纺和现代物流产业,壮大食品产业集群,全力打造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区、滨江耦合发展的试验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绿色转型发展的样板区。到2025年,全区经营(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力争实现185亿元,税收收入9.5亿元,在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在全省经济开发区综合考核中位次稳居中游,力争跨入全省经济开发区表彰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结合 “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围绕“多规合一、多评合一”,科学编制好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布局。鼓励两个省级开发区托管循环、纺织、服装等各类乡镇产业园(集聚区)和重点企业。规范两个省级开发区管辖面积,着力打造“一区多园”,即东至经济开发区托管“东流产业园”“滨湖产业园”;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托管“胜利产业园”“张溪电商园”;延伸+“龙泉纺织园”“青山服装园”“泥溪循环园”等。综合考虑两大省级开发区经济发展现状、资源和环境条件、产业基础和特点,科学谋划各自的中长期发展区域布局,明确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未来发展方向,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局,一张蓝图干到底”。着力解决当前开发区发展空间不足问题,坚持科学、高效、有序开发,以推进头部企业的快速发展稳步推进开发区扩区。
(二)坚持完善功能,提升平台承载能力。坚持绿色发展,紧密衔接空间规划布局,科学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全面落实“1515”管控要求,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全力抓好涉及开发区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开发区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东至段)经济带提升工程。推进开发区区域环评、区域能评全覆盖,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县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准入目录和开发区产业规划,符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保要求,严禁重污染、高能耗等淘汰落后产业进入开发区。实施开发区防洪工程,将两个开发区的防洪除涝及配套工程列入灾后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推进开发区从单一产业园区向现代化城区转变,推动开发区率先实现全面绿色转型,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东至经济开发区要结合G530改道等重点工程建设,实行封闭化管理,同时按区镇一体的原则,合理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动研发机构、中介机构、生产性服务业等“非化”产业发展,形成和香隅镇区共享共融、产城联动产业生态。大渡口经济开发区要优化功能布局,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路网循环,将外环线纳入普通国省道建设“十四五”规划,实现与大渡口镇区融合发展。争取将大渡口段长江岸线提升为可开发岸线,发展港口经济。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坚持走“科创+产业”道路,树牢“抓大工业”理念,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创新能力提升、特色产业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专项行动,实现R&D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以上。推进开发区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集群,建设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配套,加快建设一批与主导产业契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每个开发区至少创建1个省级及以上的公共创新平台;探索与长三角合作设立“创新飞地”,建立研发在外、落地东至合作模式。着力打造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坚持以先进制造业为重点,进一步突出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东至经济开发区要做大做强省级精细化工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和省级化学原料药基地,围绕医药产业全力创建省级战新产业集聚基地,东流产业园围绕非金属材料产业创建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大渡口经济开发区要围绕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创建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四)坚持集约集聚,加速推进转型升级。建立以亩均投资、税收贡献等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推行土地动态监管、用地评估、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新建项目单耗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开发区新建项目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单独供地工业项目一期达产后必须达到规模企业标准。对入园新建成项目要开展亩均税收、亩均投资强度等集约发展指标后评估,对不达标的项目不得享受招商引资等相关优惠政策。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律途径,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土地资源价值最大化,促进企业依法用地、规范用地、集约用地。实施开发区现有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从安全、环保、节能、质量、转型五个维度制定评价标准,根据评价结果配套实施差别化的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倒逼落后无效产能退出和低端低效企业转型,推动资源要素向产出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企业集聚。
(五)坚持扩大开放,着力延链补链强链。完善现有招商体系建设,支持开发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精准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更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大力推进联合平台招商、第三方招商、专业中介招商,加快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及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推动大渡口经济开发区成立专业招商公司,量身定制经营业绩考核,提升专业化招商能力。围绕开发区产业链条上目标企业,修订完善主导产业招商目录和招商地图,瞄准产业龙头企业和关键配套企业细化行业,东至经济开发区要着力围绕化学制药、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延长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大渡口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培育智能装备制造和人脸识别技术产业链、医用包装大健康制造业产业链、绿色有机食品加工产业链、矿山廊道运输产业链,着力实施精准强链补链延链招商。加强优质龙头企业培育和招商,力争培育打造一个百亿元行业标杆龙头企业、一批10亿元级的专精特新企业推动“龙头+配套”发展,形成全产业链协同、全供应链融通的完整产业生态体系。推进园区更高水平开放合作,深度参与长三角产业分工合作,每个开发区均要以园区合作共建为重点,围绕主导产业细分领域设立专业园区,至少与沪苏浙地区共建一个有实质性动作的“园中园”。
(六)坚持深化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尊重市场规律,突出精简高效、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开发区管理体制、建设运营机制、行政审批制度、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剥离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全面激发开发区的内生动力。东至经济开发区要对已经运行的“雇员制”进行评估,深入推进管理运行机制体制的优化完善。大渡口经济开发区要按照“管委会+公司”的模式,合理厘清行政职能与发展职责,引进投资专业化运营。等高对接长三角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首席服务官、绿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努力提供全流程精准化的服务。加快推行开发区“标准地”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努力让企业“拿地即开工”。
四、支持政策
(一)充分放权。在开发区建立全程代办制,通过充分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形式,赋予开发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涉及企业的所有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应放尽放。按照“政府委托、园区办理”的方式,县直相关部门授权开发区使用“2号章”行使县级相关行政许可,基本实现“开发区的事开发区办”。对确需县级主管部门盖章和上报审批的事项,开发区负责审核和监管,县级主管部门给予即时办理。各部门确实不能完全下放到位的职能,要设立开发区分局或办事窗口,专门负责受理与协调开发区的业务。
(二)人才优先。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干部的培养考察,及时发现和重用一批干部,采取挂职或任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遴选懂招商、产业、金融、规划、建设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开发区工作,对新提任县直或乡镇科级干部,结合实际,可择优安排到开发区锻炼,每年遴选一批干部到长三角区域先进开发区挂职锻炼。开发区需要的相关适应性专业人才,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可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会同开发区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从全县干部中选聘。强化绩效考核,深化岗位薪酬设计,推行雇员制和年薪制,将干部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和业绩挂钩,实施按岗定薪、双向选择、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鼓励开发区实施“特色学徒”计划,加大对开发区企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支持,优先推选进入“东至英才计划”。
(三)财政扶持。进一步理顺县、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上缴,促进开发区财政自我平衡良性发展。根据体制结算办法,有效保障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基本支出,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资金调度力度。县财政从2020年开始,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向开发区倾斜,争取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开发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积极运用产业引导资金、股权引导基金等产融结合新模式,以基金为媒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落户。
(四)要素保障。坚持土地、能耗指标等要素跟着项目走,开发区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为土地指标配置创造条件;集中一定量的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指标,优先保障两个开发区用地。抓住“十三五”收官窗口时期,做大节能减排总量基数,全面摸排县内节能减排倍量替换路径,为“十四五”的要素约束留足空间,满足开发区未来项目建设。突出融资手段创新,开发区要逐月摸清区内企业融资需求,积极争取担保公司支持,探索“园区贷”等新的融资方式,实现风险分担,引导贷款资金加大流向开发区制造业企业。
五、保障机制
(一)完善领导体制。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强对开发区建设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开发区二次创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设立优化区域布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体制机制等四个工作推进专班,分别由县级领导牵头推进。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联系开发区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半年听取一次两个开发区发展情况专题汇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开发区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统筹研究开发区长远发展规划、主要干部配备、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
(二)建立推进机制。完善“一区多园”模式管理,建立议事协调与问题解决机制,二次创业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东至经济开发区、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及其“托管园”围绕“二次创业”目标任务,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对二次创业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创业指标,分解指标任务,逐项推进实施。
(三)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开发区二次创业独立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开放型经济、科技等相关经济指标,简化非经济指标考核内容。建立“双考核”机制,将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考核结果纳入“托管园”属地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将县直部门服务开发区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度、年度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开发区实行约谈。建立开发区(含“托管园”)高质量发展情况日常监测制度和工作周报制度,月通报、季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