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人大
县政府
县政协
无障碍浏览
长辈版
繁体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首页
网站
首页
新闻
中心
政务要闻
部门传真
乡镇动态
公益宣传
魅力
东至
东至概况
招商引资
旅游东至
政府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县政府公报
专题专栏
政务
服务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部门服务
办件公示
互动
交流
县长信箱
在线访谈
新闻发布会
意见征集
在线调查
数据
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问答
> 详情内容
“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12-24 10:17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
大
中
小
]
政府组织以“总登记”形式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通过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使农民享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保障,解决农民产业发展的后顾之忧,让农民的腰板更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
关联文件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起
智能问答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