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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证照分离”相配套的改革工作有哪些?
回复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1-1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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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与“多证合一”改革相结合。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二是与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相结合。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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