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人大
县政府
县政协
无障碍浏览
长辈版
繁体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首页
网站
首页
新闻
中心
政务要闻
部门传真
乡镇动态
公益宣传
魅力
东至
东至概况
招商引资
旅游东至
政府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县政府公报
专题专栏
政务
服务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部门服务
办件公示
互动
交流
县长信箱
在线访谈
新闻发布会
意见征集
在线调查
数据
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问答
> 详情内容
哪些小区可以列入老旧小区改造?
回复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7-07 16:32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
大
中
小
]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是对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要做到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县市可以放宽至2005年前建成的小区,但比例不能超过年度改造的15%。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城中村和历史街区等,不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
关联文件
关于印发《东至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收起
智能问答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