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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青年就业见习?

回复部门: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1-02-0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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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一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开发符合青年成长锻炼的见习岗位,再由政府部门发布见习岗位,通过组织见习岗位对接、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青年参加见习,见习单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政府部门加强见习指导和监管,为依规吸纳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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