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流程如下:
(一)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东至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立项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附件2)等材料,向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申请项目审批。
(二)项目预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三)部门联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县委办公室(密码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联合审查。
(四)第三方评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严格审查,并出具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订并报送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如不能按期完成修改,须提前报备。
(五)专家评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会议形式组织专家评审,邀请有关部门集体研究讨论。评审会上专家对项目建设内容、技术路线、投资概算等严格审查,并出具专家意见。
(六)项目批复。根据专家意见,项目建设单位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方案后,经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审议无误后,按程序出具项目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