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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方面有什么人才政策?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6-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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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和16条:
15.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县乡村三级医院“编共体”建设。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和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县总医院、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6.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比例提高到40%。(责任单位:县卫健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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