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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项目应该报送财政部门评审?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5-01-02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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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已审批的设计和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预算,报县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投资额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工程类建设项目,必须报财政部门进行评审;投资额60万元以下的,采用备案制,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工作结束后,建设单位需将最高投标限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报财政局对口资金管理科室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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