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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申请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应该提供什么资料?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5-02-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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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申请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填报《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审批表》;(二)首次拨付资金需提供县发改委立项批复、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县政府批示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工程进度款拨付需提供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工程进度报告及已完工工程量清单,涉及变更的需提供项目预算变更批复及签证单等相关资料;(三)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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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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