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县出租车行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我委(局)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了东至县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经县政府第16届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核定我县出租车运营价格标准如下:
一、起步价5元/2公里。
二、超过基价里程的每公里1.7元/公里。
三、空驶费:超过8公里,按车公里加收50%空驶费。
四、夜行费:当日22:00至次日6:00为夜间行车,夜间行车加收20%夜间补贴(包括起步基价和车公里运价)。
五、出租车价格结算保留到元(尾数四舍五入)。
七、执行时间:自2018年4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