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名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王永红解读《东至县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和《东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县政府印发了《东至县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和《东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现对两个《规程》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 出台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需要制定符合县域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以指导和规范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工作。
二、 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
1.两个《规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县实际起草。
2.《东至县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送审稿)》全文共17条,从责任分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公告等方面对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作出了程序性安排。
3.《东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送审稿)》全文共16条,从项目申报、责任分工、前期论证、房屋调查登记和评估、确定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并公告等方面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作出了程序性安排。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在2021年8月10日召开的县重点地块征迁推进会上的要求,两个《规程》(代拟稿)由县司法局负责起草,起草过程中得到尧渡镇人民政府、县征收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大力支持。2021年8月18日,县司法局就两个《规程》(代拟稿)召集有关乡镇和部门以及部分县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会商,同时将两个《规程》(代拟稿)发送县政府法律顾问宋世俊律师征求意见。2021年8月19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乡镇和部门对两个《规程》进一步修改完善。2021年8月20日,县司法局经政务平台征求各部门意见并汇总后,形成了送审稿。
四、 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亮点
1.明确征收法定主体。县政府作为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法定主体,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征收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了县征收办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集体土地征收的实施部门,县政府委托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实施单位,有序开展行政征收工作。
3.明确工作流程。
按照征收工作开展的时间、空间顺序,对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全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在吸纳我县在以往征收工作中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并绘制了流程图,以使规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为直观。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全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由县人民政府统筹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注重政策宣传,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下一步,东至县司法局将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征收办等有关单位持续推进两个《规程》落实,推动我县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司法局
解读人:东至县司法局局长王永红
联系电话:529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