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个人 / 企业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企业全生命周期 / 重大建设项目 |
名称: | 【专家解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吴子明解读《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强化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县发改委会同县司法局共同起草了《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修订《暂行办法》,强化代建项目统筹决策、提升政府对项目前期有效管控、加强履约考核和奖惩等,促进代建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合理区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项目各方充分博弈、有效合作,最终实现权责清晰、专业互进、效益提高、激励到位、清正廉洁。
三、文件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代建制实施行为,县发改委牵头起草了《东至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初稿,2021年2月24日至3月25日、8月2日至31日先后两次征求了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后经法制审查、县政府第16届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13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暂行办法》,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来选定合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管理,从而破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人手不足、资源整合能力不强、建设实施不快等问题。
五、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六章三十条,即总则、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共6条。包括《暂行办法》制定的目的、定义、代建方式、代建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料条件、代建单位确定方式、代建实行合同管理等。代建方式包括分阶段代建和全过程代建两种方式,分阶段代建又分为前期工作代建和建设实施代建两种。代建单位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县本级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非经营性项目也可以通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代建单位。鼓励和支持具备代建条件的县属国有公司参与项目代建。代建单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不得转包。
(二)职责分工:共7条。包括县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委托单位的职责、前期工作代建单位职责、建设实施代建单位职责、全过程代建单位职责,代建单位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三)组织实施:共8条,包括代建项目确定程序,在年初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中一并确定,代建项目审批程序不变,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组织实施代建,不得擅自变更,前期工作代建深度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代建项目价格控制,代建项目履约保函要求,代建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代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要求等。
(四)资金管理:共4条。包括代建项目的财政资金,由县财政部门依据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分期拨付委托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费列入工程总造价,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费在项目计提的管理费中支付,代建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管理费的80%,前期工作代建与建设实施代建按代建管理费总额3:7的比例确定。代建单位按月向委托单位报送项目进度月报和项目进度款报告。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代建项目进行审计、监察和评价。
(五)监督管理:共3条。包括代建单位责任处理、委托单位责任处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责任处理。
(六)附则:共2条。
六、参考文件
1.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712号令);
2.《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2020年;
3.《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4.《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
5.河南省宝丰县、安徽省铜陵市等有关先行先试地区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七、解读咨询信息
解读机关: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吴子明 党组成员
咨询电话:0566-7026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