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个人 / 企业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名称: | 《东至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日期: | 2019-05-17 |
生效日期: | 2019-05-17 | 废止日期: | 2029-05-17 |
《东至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我县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科学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编制的依据主要有:《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皖发[2018]35号)、《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池发〔2018〕10号)和《中共东至县委 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东发〔2018〕18号)、《池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东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东至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东至县空间规划(2017-2030)》以及各专项规划等。
《规划》分为十一篇、四十章,重点从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强化振兴基础支撑、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特色美丽乡村、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保障改善农村民生、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8个方面进行部署。同时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规划》提出,要始终遵循8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在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篇,《规划》提出“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现代农业”三种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强调要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空间用途管制,推进城乡统一规划,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类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东至特色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在强化振兴基础支撑篇,《规划》要求以重大工程建设为抓手,把东至县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交通、物流、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工程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构建现代乡村基础设施体系。强调进一步完善防洪保安基础设施体系、构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旅游交通体系建设、构建高效生态乡村物流网络及增强农村能源保障能力。
在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篇,《规划》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规划》提出按照“强一产、拉二产、促三产”的发展策略,夯实“产业”“生态”“旅游”发展基础,打造乡村振兴的产业新载体新模式。构建“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四位一体综合发展体系,融入东至特色文化,形成“农旅”“茶旅”“食旅”“文旅”“红旅”五大主导发展模式,串联城乡产业,促进三产融合,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动实现“大健康产业”长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目标;《规划》明确“一区两片”的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加快发展特色乡村旅游,培育、促进农字号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建设。
在建设特色美丽乡村篇,《规划》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生活环境自然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以农房改造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公共设施改善为重点,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
在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篇,《规划》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乡风文明为保障,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促进文化兴盛,加快形成东至乡村文明新风尚。
在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篇,《规划》提出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走乡村治理的善治之路。
在保障改善农村民生篇,《规划》要求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均等分享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着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篇,《规划》要求激发农村内部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城乡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加快形成工农互惠、城乡融合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