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个人 / 个人全生命周期 / 房屋征收 |
名称: | 【文字解读】大渡口镇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决策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需要制定符合镇域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征收和补偿工作规程,以指导和规范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工作。
二、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
1.《补偿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起草。
2.《大渡口镇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办法(送审稿)》全文共19条,从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法律责任等方面对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作出了标准性规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镇政府主要领导在2019年上半年召开的重点工作会议的要求,《补偿办法》(送审稿)由镇拆迁办负责起草,起草过程中得到大渡口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口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大力支持。2021年年初,大渡口镇政府就《补偿办法》(草案)召集镇有关部门及镇自规所并邀请县司法局胡科长进行了会商,同时将《补偿办法》(草案)发送镇政府法律顾问程峰律师征求意见。2021年3月份,镇拆迁办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并汇总后,形成了送审稿。
四、 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我镇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大渡口镇集体土地房屋征迁安置补偿办法》。
五、主要任务
1.适当靠近上级政府征迁补偿标准。通过研读最新上级政府征迁补偿方案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补偿标准。
2.根据上级部门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房屋征迁补偿标准。依据《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东农〔2021〕12号),进一步细化了农户征迁补偿房屋面积上限及其他相关政策。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全镇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由镇人民政府统筹部署,各镇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镇拆迁办、宣传室要注重政策宣传,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下一步,大渡口镇拆迁办将持续推进《补偿办法》落实,推动我镇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大渡口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朱祥明
咨询电话:0566-801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