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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东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事业单位 / 财政、金融、审计 / 金融支持 / 其他
名称: 【专家解读】【绩效办副主任 冯富华】《东至县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专家解读】【绩效办副主任 冯富华】《东至县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6 11:50
来源:东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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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县财政局在认真调查研究,并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东至县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暂行办法》制定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市县层面于2022年底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县的绩效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暂行办法》制定依据

党的十九大作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201891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提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方向。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于2019322日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对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具体部署,市委、市政府于1219日出台《池州市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池办发〔201911号),对我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涉及所有使用政府预算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覆盖所有政府预算资金,管理链条长,管理环节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改革任务艰巨复杂。为确保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改革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我县突出管理重点,聚焦“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多维度推动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制定了《暂行办法》。

三、《暂行办法》工作目标

目的是落实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厘清财政与部门绩效管理的职责边界,规范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使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目标和要求,确保改革于2022年底全面落地见效。

四、《暂行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的绩效管理,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

五、《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837条,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规范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涵盖各部门、各单位管理的所有政府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

二是明确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厘清预算单位、预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管理边界,落实各自的管理责任。

三是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结果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对预算资金的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规范管理流程,确保绩效管理覆盖到所有预算资金、全过程预算环节,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管理终端,促使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暂行办法》特色亮点

一是在绩效目标设定方面。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绩效目标由市直预算部门和单位设定,设定的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应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

二是在绩效目标审核方面。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市财政局或市直预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和可行性。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三是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方面。县财政局、县直预算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并将其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的政策和执行进度快、效益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政策和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要督促整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七、政策咨询信息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

解读人:财政(国资)绩效办副主任 冯富华

    电话:0566-7015392